請問
一般來說 男生的陪產假 有幾天
還有 勞保還有什麼的福利
戶口在台北市 謝謝....

羅比 wrote:
請問
一般來說男生的陪產假 有幾天
還有勞保還有什麼的福利
戶口在台北市 謝謝....(恕刪)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陪產假與薪資給付_僱主)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
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
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
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三日。
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給。
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7條:(說明)
本法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之三日陪產假,
受僱者應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二日之五日期間內,擇其中之三日請假。
前項期間如遇例假、紀念節日及依其他法令規定應放假之日,均包括在內,不另給假。
---------------------------------------------
勞工保險條例第31條:(生育給付_勞保)
被保險人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一、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
二、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
三、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
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或流產者,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56條:(申請)
依本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請領生育給付者,應備下列書件:
一、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二、嬰兒出生證明書或載有生母姓名及嬰兒出生年月日之戶籍謄本。
但死產者,為醫院、診所或領有執業執照之醫師、助產人員所出具之死產證明書。
勞工保險條例第32條:(內容)
生育給付標準,依左列各款辦理:
一、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分娩或早產者,
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分娩費三十日,流產者減半給付。
二、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除給與分娩費外,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三十日。
三、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分娩費比例增給。
被保險人難產已申領住院診療給付者,不再給與分娩費。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聲明:僅 供 參 考。
難得糊塗|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