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胎假,我實在無奈

我在私立學校任職行政職員,目前懷孕34w,
經醫生診斷有早產的可能,所以開立診斷證明需安胎到生產,我預產期是12/15。
因為學校是保公保而非勞保,所以沒有所謂安胎假,
就請學年事病假,事病假請完進入延長休假,
延長休假計算是併例假日超過一個月則變成留職停薪,
我本來打算是,只要不要請延長病假超過一個月變留職停薪,那我還是有有薪產假,產假結束也能再返回工作崗位,畢竟光我先生一個人的薪水太辛苦了!但學校方面因處室人力的關係(只有我跟處室主任),今天主任打電話給我說"工作上光她一個人沒辦法負荷,如果我要休息,那她會聘一個工讀生,但工讀生的薪資要我負擔,因為學校不可能多支出這筆薪資;若我要留職停薪,那她會請校長同意然後聘正式職員,但我產假完要復職時得看學校有沒有行政職缺",要我想一想再跟她說。我的想法是,學校人力的問題怎麼會是我要去負責?這應該是學校要去處理的部份吧!
我今天是因為需要安胎,也是不得已,又不是我人好好的不去上班。她還有提到難到要她召開人評會嗎?難道因為我請假安胎就要召開人評會?然後評論要我離職?我實在很無法理解~想請各位大大們給點意見。

2012-11-05 15:3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安胎假
一般私人企業保勞保也沒有所謂的安胎假啊!一律都是用"產假"來休的,
所以當年我懷雙胞胎也是在34周時有宮縮現象,不得不提前住院安胎,
當時就只能先將未休年假休完,接著後面的就是用產假來算,
反正勞保的產假就是56天,安胎12天後,雙胞胎一滿36周算足月,我就剖腹生產了,
坐完月子還是有在家休半個月,如果真的假不夠,也只能用病假來請了吧!
板大的預產期剛好在年底,有沒有可能用"跨年度"的方式技術性請假呢?
每年應該都有一定的事病假天數可以請,
今年度若還有quota,就先請掉今年的額度,再開始計產假,
然後坐月子應該會跨到明年,若月子未坐滿的天數,再用明年的事病假quota來請,
我是不知道公保的產假天數有幾天,但聽說好像有比勞保的還多
我們公司有安胎假哩
最多一個月
但請了就是以半薪計
但不影響年終考勤
我們的產假只有42天含例假日,但我們有產前假8天,
至於事病假,我們是依照學年度為一個計算單位,
就是今年八月到明年七月底這樣。

Rita.w wrote:
我在私立學校任職行政...(恕刪)



這在私人的公司很無奈..

你唯一的反制只能撕破臉去申訴 還不一定成功。不過是鐵定待不下去了。

簡單用一句話來說

誰叫你不是當官的公務員?

快去準備公職考,考上的話,你看得到的福利一定吃得到。
看不到的也許也有機會吃得到 ...

上網有google了一下,正常的公保是42天產假不含例假日,也就是可以請42個工作天,
但很多私立學校都不按照規定辦理,也就是自行解讀為42天含例假日,
這應該是有鑽漏洞...如果學校的理由是:私立學校不是公立學校,那他就不該用公保,而應採用勞保才對
這種情況就很尷尬,明明就是不合理的,卻要為了飯碗忍氣吞聲...


Rita.w wrote:
我們的產假只有42天...(恕刪)

qtairo wrote:
這在私人的公司很無奈...(恕刪)

真的
明明保一樣的保險,怎麼沒辦法享一樣的福利...

yeng131 wrote:
上網有google了...(恕刪)</blockquot

我其實也有上人事e網問過,
的確是42天扣除假日,但學校卻說是42天含假日...
這不是主任邏輯有問題就是擺明要你走路嘛!留職停薪不就可以把你沒領的薪水付給工讀生,幹嘛只能選對員工不利的選項?
我所知的公保流程:
懷孕請假流程
1.病假(28天,從今年1/1起算,附診斷書,扣週休)
2.產前假(8天,附媽媽手冊,扣週休)
3.公休(剩餘公休天數用完,扣週休)
4.事假(5天,扣週休,附診斷書)
5.延長病假(選項為應安胎需長期休養)
娩假(公務人員42天扣週休,附出生證明或診斷書皆可)
(約聘人員56天不扣週休,附出生證明或診斷書皆可)
●若出生時間為上午,假單從08:00開始輸,
若為下午,假單從13:30開始輸,
若為17:30後,假單從隔日起開始輸。
●請一次輸完假單(42天或56天)
希望可以幫到你,另薪資只領底薪,不領津貼或績效,人事應由學校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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