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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怎麼保障我跟小孩的權益?


這是一個很令我心痛 且尚未結束不知結果會是如何的故事..........

我跟男友交往近3年

因為年紀女大男小的關係(我36 他25)

為了怕他家人反對

所以一直沒有向他家人公開

後來無意間他的爸爸在他的車上看見了我的證件

便叫我男友一定要跟我分手

自此我男友便人間蒸發

讓我痛苦不已

在那時我發現我懷孕

我一直試圖聯絡他

苦尋多時之後他終於在出現

他告訴我因為他不曉得該怎做才會避不見面

現在他想清楚了 他要跟我一起度過他家人不認同的這段時間

他要帶我回家一起生活 他要我把小孩生下來

那時候的我 聽了好感動 以為我終於可以不必再擔心受怕了

只是我看見的他 永遠都都在忙著參加青商會不知為何的應酬

每日醉生夢死 不是打高爾夫 就是KTV傳撥妹滿間 泳池辣妹趴......

我越來越看不見他跟我說好的未來 我只看見我越來越大的肚子

我開始跟他吵 越吵越凶 越吵越沒結論 一直到他每次來找我都是要帶我去墮胎

我受不了這樣的壓力 我便流產了

之後我跟他的關係變的很扭曲 他會來找我 但絕口不提這件事

好像只是在等我開口說分手

來找我好像也只是為了解決性需求

我變的很憂鬱 朋友看不下去 主動找他談一談

他跟朋友說:他從來沒有愛過我(一直到現在,我打到這裡,還是淚流滿面)

朋友為了讓我死心 偷錄音下來給我聽

我聽了之後只覺得腦中一片空白 我就自殺了

因為即時被發現 所以我又被繼續留在這讓我覺得痛苦的世界

每天像個沒有軀殼遊魂 天天以淚洗臉 每天都在痛苦的深淵中

有天半夜 我的門口出現了熟悉的引擎聲

我打開門一看 是他 喝的醉醺醺的 口中一直說的他不想回家 他不是故意要這樣

只是他不知道他該怎麼辦 ......

對他還有感情的我 一時心軟擔心他喝醉路上出事 便留他過夜

我還記得他要回去之前 一直跟我說 他真不是把我當作發洩對象 是真的愛我

隔天之後 是他第2次人間蒸發

只傳了一通簡訊告訴我:昨天很抱歉,我只是想看你有沒有在家,我顯在只想好好的

結束...........

一直到現在回想起來 我也不知道那段時間我是怎麼熬過來的

我像隻受傷的野獸只想反咬讓我受傷的人 卻也讓自己傷痕累累

一直讓我再度安靜下來是因為我發現我竟然又懷孕了.......



我想請教大家的是 我有跟對方告知這件事 但他相應不理

而我已經決定要生下來

但我已經不想因為我的包容 讓他忘記他的責任

我想問:

小孩出生後我可以申請親子鑑定嗎?(我很不希望父不詳,對孩子的傷害太大)

我可以跟他要求孩子的撫養費嗎?

不是錢數目多少的問題,只是我覺得是人都該為自己做過的是負責

更何況像他這樣始亂終棄的人

我有什麼方式 可以保障我跟孩子的權利呢?
2012-09-19 9:2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小孩 權益
你想要爭取的
透過法律一定都可以做得到
只是....
又是一連串的跑法院、開庭
雙方對峙
以及面對對方的無情冷漠
而且還不知道要拖多久
還是藕斷絲連
自己想想你還有心力去面對這一切嗎
我真得很想說你
30多歲了
不為自己的人生著想
不然也想想辛苦把你養大的父母吧....
不要隨便就想自殺
別人的錯何必逞罰自己?
如果你想生下來
將為人母的你
有想到你媽媽心裏對你多擔心嗎
說真的
這小孩生下來
你只是陷入惡性循環
遠離那個城市吧
或改個名字都好
找一個真心對你的人
重新開始你的人生
好嗎
拍拍.
我也贊成odenshop的意見.




據樓主所述.感覺對方家裡環境還不錯.應該是個被寵壞的小孩子.
作了這麼多反反覆覆的鳥事.又說了堆XX不通的X話.絕對不是個可以托付終身的對象.
所以恭喜您.他自動的放棄糾纏您一生的機會.這是您的幸運.
作親子鑑定讓孩子的身分證上有個父親的名字.那是您的選擇.
但是與其讓孩子有一個這樣的爸爸.不如重新出發.
讓另外一個優秀的男人有機會走進您的生命.
看樓主的文字簡潔有力不拖泥帶水.想必工作能力也在水準之上.

山不轉水轉.
命運既然已經選擇您.您可以選擇用心寬的角度看這件事情.
您可以搜尋看看網路上眾多婆媳不合夫妻關係不好的文章.
擁有一個可愛的孩子.又不用受老公和婆家的鳥氣.
(長輩婚前就不喜歡您.嫁進去更不可能幸福.這種男人不可能抵抗爸媽來挺您的)








我是陳小B wrote:
這是一個很令我心痛 ...(恕刪)


過去的事情就算了

注重現在就好

你所說的贍養費是要"婚生子女"才符合資格

所以須經過"認領"程序,讓小孩變成婚生子女,或是你要跟他結婚

以下皆為民法

第 1064 條 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

第 1065 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第 1067 條 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
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前項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生父無繼承人者
,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

1067中所說的"事實",可以申請親子鑑定(驗DNA),確定之後可以提起認領之訴

第 1069 條 非婚生子女認領之效力,溯及於出生時。但第三人已得之權利,不因此而
受影響。

第 1070 條 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其認領。但有事實足認其非生父者,不
在此限。
而且不能撤銷,也就是不能反悔

上面程序跑完之後

接著跑爭取贍養費

第 1114 條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PS:因為負扶養義務,所以必須付給贍養費

第 1118 條 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
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
小心你男友向法官表示自己沒錢,雖不能免除,但可以減輕


他還沒定下來~別傻了
我是陳小B wrote:
這是一個很令我心痛 ...(恕刪)
生下來之後...萬一你之後遇到不錯的對象了..
想塞都塞不回去了!以前我覺得女生好像一定要結婚生小孩..
但自從自己經歷過後.. 人生再從來一次我應該不會結婚了!
愛情不是你人生的全部.自己找找別的事做..
這段時間讓自己忙一點,不要亂想為原則..
找個朋友出國去散散心,雖說花很多錢,但總比你把時間及金錢花在那位男人上還值得!
為了這種人生小孩,把自己的身材弄到變形...仔細想想值得嗎??
我常跟我先生說.."你真的很幸運..只要我想到我無法拖著垮胸部,走樣的身材在別人的面前脫光光,所以我應該不會想要有外遇",唉..人生旅途這麼長遠,未來會遇到什麼人都不知道,為何要為了這樣的人賭上自己的未來呢??
自己決定眼前的風景~~勸你想清楚 往後的日子還很長!
我是陳小B wrote:
這是一個很令我心痛 ...(恕刪)
生容易,養不容易啊!更何況是單親媽媽!
未來的路很長,妳要想清楚。
小孩很無辜,若妳真的想好要當媽媽了,妳就要為了寶寶讓自己更好,妳的心情都會影響到他。
希望他不會是妳報復的手段。
但現在要小孩不要婚姻的人也很多,若真如此,我為妳加油!
你要生就要有心理準備,靠自己的能力自己養。

孩子一生下來就要花錢了,他不給你,你能怎樣?

告他跑法院,你工作受影響,整個法律程序,耗日費時,這些日子都要花錢。

就算判要付撫養費,他賴皮不給,你再告他,又是一段很長的路。

這些日子你犧牲自尊,跟他要錢不是很累?

跟這種男人不要再有瓜葛,他不會讓你幸福。

人生要靠自己。
一個人旅行,不是愛孤獨,是一種活在當下的隨性,太隨性所以孤獨...
如果你能轉換心情是好的

如不能,就永遠在痛苦中

甚至影響你的小孩,這樣好嗎?

孕婦當然是要開心期待的,不是心力交萃…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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