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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101年育兒津貼要看99年收入所得?

狀況是這樣的

我和先生戶籍在民雄

100年懷孕之後,因身體不適就沒有繼續工作
100年底孩子出生

101年1月才開始有所謂2500育兒津貼
於是乎坐完月子開始著手處理

民雄鄉公所要我們去找村幹事辦理
5月份公文下來表示父母就業狀況不符合
(村幹事及文件上都沒有告知可以要求複審)
當下有馬上打電話詢問
鄉公所承辦小姐告知我
說因為我有勞保所以沒有通過
(當下想說那就這樣吧)


後來在7月份
得知村裡有人也是有勞保就有通過
所以便直接去鄉公所找承辦的問
他說他們可以複查但要在公文下來後1個月內(已錯過)
又說因為我99年收入44萬,代表有在工作
所以有工作的不會通過

那我就覺得莫名其妙
這個育兒津貼是101年才開始
我100年底才生小孩
為什麼要看99年有沒有在工作?
而且99年根本也還沒結婚阿

目前我全職帶小孩,勞保保最低薪資
然後申請不通過,真的很好笑
小孩2歲之後,也不能享有這份津貼
目前小孩都8個多月了

真的很疑惑
要是有全職媽媽要申請
然後是根據以前有沒有工作來判斷通不通過
那...怎樣才會通過??
2012-09-04 13:56 發佈
我猜是您今年遞申請的時候還沒有報100年的稅,
所以當時對方才會調99年度的資料來看。
如果已經錯過複查的時間,現在要再來應該就是重新申請吧。
現在遞申請書對方應該調到的就是100年的所得了。
設計,就是更貼心。
對!說的沒錯~

可是政府也說6月之前申請成功的
都可以追溯(如6月才通過,一樣可以領前面5個月的)

那像我這樣的媽媽
不就要自認倒霉嗎?
我也遇過相同的問題!
打電話去公所! 在跟他們卻認!並補100年度所得!!
就可以了~~~
公務人員都是照本辦事的~~~
政府真的很機車

說是好意

結果...(嘖嘖)



目前有重新申請中
結果還不知道
還要我提供離職證明

Ma小姐 wrote:
政府真的很機車說是好...(恕刪)

也不能說啥
規定就是死的
公務員就是照規定辦
有錯嗎?

Ma小姐 wrote:
政府真的很機車說是好...(恕刪)

這個真的比較為難吧,畢竟審查單位當時的確是調不到資料就只好再往前一年調。
國稅局也不是不給他們,五月前就真的沒100年度的資料可以給他們審啊。
而既然是一方父母未就業的育兒津貼,需要離職證明來確認應該也是正常程序吧。
設計,就是更貼心。
公司離職證明
或是到勞保局申請勞保明細,可看出勞保投保和結束日,可確認離職已無工作(勞保)
bluemenco wrote:



也不能說啥
規定就是死的
公務員就是照規定辦
有錯嗎?...(恕刪)


我並沒有怪罪公所承辦小姐
而是指"政府"
T.B wrote:



這個真的比較為難吧,畢竟審查單位當時的確是調不到資料就只好再往前一年調。
國稅局也不是不給他們,五月前就真的沒100年度的資料可以給他們審啊。
而既然是一方父母未就業的育兒津貼,需要離職證明來確認應該也是正常程序吧。...(恕刪)


所以才說"政府"真的很機車
說好聽是提供津貼
實際上~~一堆問題沒有很好的配套措施
例如要提供的文件"離職證明"
還是第二次去公所,承辦幫我想到的
申請文件根本沒要求附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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