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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兒童未坐安全座椅開罰疑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自101年8月1日起,小型車後座兒童未使用安全座椅者,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指出,有關兒童如何使用安全座椅部分,1歲以下或體重在10公斤以下之嬰兒,應使用嬰兒用臥床;1至4歲或體重在10至18公斤之幼童,應使用幼童用座椅;4至12歲或體重在18至36公斤之兒童,應視其體型使用幼童用座椅或學童用座椅(增高型座墊);如兒童可以正常繫安全帶(安全帶不會勒到脖子),則應依規定繫上安全帶,不須使用安全座椅。

大家不覺得這種處罰很瞎嗎,
如果我帶兩個小孩分別為2歲與3歲搭計程車去逛街,是不是手上還要拎2個安全座椅才能上計程車,
計程車也是小型車,還是小黃不用罰,政府制定相關法令時是否也要廣泛考據,這樣的罰責背後是否有暇疵,
考量民眾便利性與經濟負擔。
2012-08-19 9:10 發佈
計程車真的除外
就醬就醬就醬就醬就醬就醬就醬就醬

abc12378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恕刪)

重點是你重不重視您小孩的乘車安全,與處罰無關

cwh0128 wrote:
重點是你重不重視您小孩的乘車安全,與處罰無關(恕刪)


+1

不重視自己孩子的乘車安全,恐怕比較瞎~~~

真的是樓主沒搞清楚,

小黃真的不罰的,規定有寫!!


我倒是有一個疑問......新娘車罰不罰???

花童怎辦???


這這這...誰能回答該怎麼辦啊???


我覺得這個法令真的是美意
還是乖乖遵循的好囉~
做父母的誰不重視小孩安全,都是心頭肉,
只是一想到要又要花錢就壓力大,
車上已有一只安全椅給2歲坐,4歲就用安全帶綁也安全,
可是7月被勸導一次,就覺得政府再搶錢


abc12378 wrote:
做父母的誰不重視小孩...(恕刪)


安全帶勒到脖子萬一出事情窒息怎麼辦?為什麼花幾千元你就會唉唉叫?
你手上的OMEGA幾萬元你都不會唉唉叫呢?
方塊、廣場、SQUARE
看到此,只能說,還好這次政府有制定這樣法律,即便已經有很多父母開始認真使用汽座,但還是仍有很多的父母,會因為其他許多理由不願為孩子添購汽車安全座椅。還好有這樣的法律來保護孩子!

願意掏錢購買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汽車,卻不願意花個幾千塊買個汽座...唉...

難怪會看到有那種突然門打開, 一個小孩摔出來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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