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內的大大們
小弟申請到公費到美國的醫院進修一年,預計明年的3月報到,對方準備幫我申請J-1簽証,表示家裡的水水可以申請J-2
沒想到家裡的水水懷孕囉~~而且預產期就是3月(哇~真是太巧了)
現在就面臨在美國生產的問題:
1.有出國生產經驗的人大約在第幾週前到美國的啊,有些提早8~10週,有些人36週才出去,所以小弟就很迷惑了,何幾週以前要去辦美簽才不會被面試官拒發簽証?到了美國會不會被送回台灣等等....
2.保險的問題:有人拿到J-2簽証後在美國生產,聽說費用就很省,幾乎不用自己出錢,是真的嗎?還是要自己再花錢買保險...如果保險公司知道水水已懷孕,保費一定是暴高的吧?
感謝大家的回答
你的J1簽證只代表你是交換學者身分, 美國政府並不會幫你出任何一毛福利費用. 你還是需要繳保險費. 你家人的保險費當然也是要你出.
建議你儘快跟醫院的Benefit Office連絡。因為你與你家人的保險並不一定會在你開始工作的當月啟動生效。意思就是雖然你三月開始在醫院進修,也加入了保險,而你也繳了保險費,但你還是必須忍耐到四月才能去看醫生。如果你三月去真的必須去看醫生,那就只能自費了。自費意味著昂貴的醫療費用, 生產當然非常花錢.
你可能可以在不同的保險公司間做選擇, 但同時你也需要了解PPO與HMO系統的不同. 可以趁還沒去美國前先做點功課. 最好可以跟Benefit Office要到他們的網站地址或是電子版的員工福利手冊, 上頭會有詳細的解說. 不同的系統代表你每次看醫生所需要付出的自付額會不同, 福利也會不一樣.
建議你可以跟要去報到的單位聯繫, 看看是否可以讓你提早報到, 例如一月或二月. 這樣可以讓你跟你的家人提早加入保險,選好醫生與醫院; 也可以提早找好住的地方, 然後期待小baby的降臨.
祝你們一切順利!
保險我再來想辦法處理
但剛剛在填申請表時在AIT看到一條規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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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規定: 所有領取F,M或J學生或交換訪客簽證的人請注意,美國國土安全部的法規規定所有新生或新訪客只能在I-20表格(申請F或M簽證用)或DS-2019表格(申請J簽證用)上所列的課程報到日或生效日之前30天內才會被准許入境美國。在規定期間前提早赴美的簽證持有人在可能會在入境關口被拒絕入境。在您安排行程前往美國時,請慎重顧慮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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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只能在2月初才能入境囉,那到時我老婆可能會因大肚子被拒上飛機吧,
是否可以先用觀光簽証的方式進美國,大約1月時入境(懷胎8個月),我也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好好去找房子和車子
到時3月時我老婆再轉用J-2簽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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