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人目前有薪育嬰假中(薪水*0.6)
2012/04/01~10/31
肚子內還有一位將於2012/11/23預產
不知生產後是否可以再接著請有薪育嬰假??
請假的計畫如下
2012/04/01~10/31(目前有薪育嬰留停6個月)
2012/11/01~11/30(預計請產假)
2012/12/01~2013/04/31(預計請有薪育嬰留停6個月)
請問版上專業的大大們~是否可行?
應該是要回去上班之後才可以請產假領2個月的全薪喔~
(不過只上班兩天,我想公司應該不會想要做這種吃虧的事情吧?!)
一般說來留職停薪的身分,公司不需要給你產假的薪水...
PhoebeMewmi wrote:
2012/04/01~09/30 (育嬰留停6個月, 6成薪)
2012/10/01~10/31 (育嬰留停1個月, 無薪)
2012/11/01~11/02 (上班2天)
2012/11/05~12/30 (產假8週)
2012/12/31 (調整放假日)
2013/01/01~06/30 (育嬰留停6個月, 6成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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