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我朋友po的抱怨文疑似被婆家人知道
對方就來質問我朋友意思是不准她在寫文有關她家的事
不然就對她不客氣要她好看..不過對方疑似也在相同地方也有po文
所以不敢明講在哪看到.我朋友的文章裡寫的是婚後所受的待遇
借由文章抒發不平.想請各位的看法..文章裡只有寫情況...並沒指名道姓
zzzchen wrote:
除非是在FB上面抱怨...(恕刪)
打死都不承認

否認到底

湊滿15字

btw:po文發文 刊登文章 建議 編輯為正確字體 較為恰當 .
ex :在 不等於再

我也會說"有人這樣阿"之類的話
甚至會回馬槍說"這個人怎麼這樣想阿"
哈哈給對方沒有辦法再懷疑自己
要是認了沒有好處
只會越吵越多事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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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系女孩http://www.facebook.com/pages/hi-me/12453383096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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