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育嬰假不就是用來照顧小孩的嗎?政府給育嬰津貼不就是想給想顧小孩但沒收入的人一點補貼嗎?就是會有人為了想領育嬰津貼又要出去賺錢, 領二份薪水來鑽法律漏洞當然有人會說補助不夠, 所以要想辦法去工作賺錢我在這想講的是育嬰津貼的立意
shin417 wrote:可以找另外一份有勞健保的工作?因打算休完就不回去,還是只有留職停薪才可另外找工作? 育嬰假就是留職停薪啊...不然你以為是什麼?如果你找了有勞健保的工作那半年的育嬰津貼就會自動取消了,因為勞保局會認為你已經取消育嬰假變成在職了啊。你以為政府/勞保局/國稅局是笨蛋嗎?+1
shin417 wrote:可以找另外一份有勞健...(恕刪) 被抓到的話津貼沒了已領的津貼要吐出來補充~可以找沒加勞保的但是!!!!若上班時間發生意外之類的 可能要認賠(我是說小傷 重大災害我就不知道了)畢竟沒加勞保沒保障這部分我也不是很懂..只是照常理推測..還請懂的人指教一下因為我也需要這方面的訊息 ^^"且 請育嬰留職停薪(現在不是叫育嬰假囉~)本來就不能工作要顧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