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是問題會有的,因為她懷孕了。

懷孕其實是件好事(當然),我們事前也做了計畫,包括產假、坐月子、育嬰假等等的。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預計會有八週的產假,其實只有六週。

L我服務的醫院算是有良心的,除了特休的規定跟其他員工不一樣之外,其他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等都跟其他員工一樣,可惜我太太是在別家醫院工作,所以只有六週,也有聽說有的醫院是沒有的,更慘。

中醫師跟牙醫師雖然沒有像醫師那樣的工時問題,但是還是被歸類在醫師,所以打電話去勞工處問的時候,得到的結果是「醫師不適用勞基法,所以不能像一般人員享有八週的產假,要由服務單位自行決定。」

產假這種東西在勞基法是有規定的,在性別工作平等法也是有規定的,但是醫師不被當成勞工,女醫師也不被當成女人,這種情形真的是讓人很難過啊。

在官員的眼裡,醫生是死不足惜的,醫生的小孩也是死不足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