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童真的很不講理 wrote: 我只知道活著不是為了取悅別人與證明自己的價值! 既然你覺得不必證明你的價值,那你又何必問「為什麼只有工作才能證明一個人的價值?」你自己覺得怎樣才算活出自己生命的價值?對你自己證明就好,不必證明給別人看。但是你能說出來,對你自己而言,什麼是真正能展現你生命的價值呢?你如果不認同普世的價值標準,你自己的標準又在哪裡?
女權意識抬頭是沒錯,但落實的如何?女人嫁人之後依舊要生小孩、顧小孩、做絕大部份的生活鎖事,難道有因為去上班就可以跟男人一樣?不做家事是天經地義,做了就叫好老公? 風卻變沉默 wrote:我還是覺得好手好腳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