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道樹屬於公有財產, 如果在行道樹底部種些小植物, 屬於違法嗎?

小弟我家住高雄, 家門口前面有一顆行道樹, 5年前我買了一盆小盤藤蔓,種在行道樹的底部, 5年後, 藤蔓已經慢慢的爬上且佈滿整顆樹,個人覺得很漂亮, 可是昨天市政府卻派人告知我必須將藤蔓移除,我問了市府人員,藤蔓攀爬在樹上,既不會影響行人也不會影響交通,且非常美觀,為什麼要移除,市府人員回答,民眾打市長專線檢舉,他們就必須處理,市府2天後將派人移除

小弟想要了解的一下, 行道樹下種藤蔓,這樣違法嗎? 有什麼方法可以把留他, 畢竟已經種了5年了, 謝謝
2009-04-01 12:39 發佈
樹是"公家"的所以也是政府財產 , 當然也是"公共"的財產 , 你好看別人不好看這樣就不行"自由是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為自由" , 你這樣做不太好啦!!! 拆吧~~~
那行道樹下種菜來吃,這樣違法嗎?
大哥有大腦幫我想想看
小弟個人想法

今天閣下是種觀賞性的藤蔓,為了更好看,立意是好的。
但如果今天有人用那一點點一點點的地方種植有經濟利益的植物呢?
比如說蔬菜或者...自己吃或者賣
那想像一下是不是會變的很混亂?一點也不美吧?

可能會說那那種不能種藤蔓這種可以種
那是不是會造成管理上的複雜、不明確、爭議
所以乾脆一概不准是不是會比較便於管理?



立意是好的啦我也可以想像的確是美美的
不過我想公家的公務人員沒這個雅興。。。

有些藤蔓長太好會讓被依附的樹木死掉,例如川七
我對川七恨的牙癢癢的,生命力超強,我種的柚子樹都被它蓋死
陸小六 wrote:
小弟個人想法今天閣下...(恕刪)


看來是啦~~~"便於管理" , 不然有人種菜說可以綠化景觀 , 又不妨礙交通與行人 , 相信我!台灣人太聰明了~以後會有更多的名目出來(反正只要不妨礙交通與行人就好了), 有特例~就會有很多特例中的特例 , 我想樓上說的是 "便於管理"!
如果這樣都可以合法把植物留下來的話,那誰都可以去政府財產上種植物了!
您用意是好的, 但您覺得美觀其他居民不見得這樣認為
因為那是公有地, 公共領域

我覺得我的塗鴉很好看, 很有藝術, 所以我可以到處去亂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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