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早上接到一通電話
是北市就業服務中心打給他的
問他們公司有沒有職缺
還希望他去他們網站登求職廣告
並向他推廣立即上工計畫
本來這也算好事一樁
但是他聽一聽後覺得有些不太合理
就拿出來聊了一下
他說立即上工計畫
本身立意是不錯
但是方法不太合宜
提出三點來說
首先:
1.有職缺的公司需先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請
核准後才可以使用這個計畫雇用失業勞工
(核准期程約1周)
補助金額:每個月1萬
補助期限:6個月
2.
雇用失業勞工條件如下:
1.失業勞工需無勞保三個月以上
2.已請領失業補助金者,即無三個月的限制
3.如依立即上工計畫雇用的勞工
不符公司期望或自行離職後
需再等二個月後才可在用此計畫雇用失業勞工
以上是大致上電話中談的計畫內容
以下是他的想法:
1.一般中小企業並不像大型上市公司
很難排定長遠計畫所以需要雇用新進員工
都是比較有急需性的馬上就要人
如果還要等申請的話
會產生2個情況:
1.跟求職人員直接談比較低的薪資
2.運用現有人員做調配,如果調配的來就不進新員工了
2.雇用的新進員工如要符合計畫二的2項條件,
有沒有可能會拉長人員徵選的時間
還有可能求職人員也許條件都符合公司需求
但卻不符合計畫二的2項條件.........

這樣公司怎麼雇用這個人
3.公司雇用一位新員工都是從紙上作業開始(履歷表)
也許職經歷都很漂亮
但是實際上可能不是那麼一回事
或是騎驢找馬的
找到認為更好的
難道不會走嗎?????
因為這樣所以公司需要被受限還要等2個月
才能再雇用符合公司需求的失業勞工
真的搞不太懂這樣是懲罰公司或是那些失業勞工

他最後的結論認為
訂定這些計畫的高層們
真的要好好跟這些中小企業了解一下實際上的需求才是
畢竟就業人口的8成都是在中小企業上班的
一直跟大型上市公司的在那邊齊喊燕子東南飛是沒有意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