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兩個朋友共三人在泡沫紅茶店玩大老二,大頭50元小頭20元,純娛樂無抽頭,桌上旁邊放了120元現金,結果就被警察抓了,以賭博罪移送,警察會不會太小題大作?本來沒有前科的我就這樣有了前科,實在很無奈~警察搶業績搶成這樣,這樣就給了3個沒前科的人有了前科!在警察局的同一條街上有1間賭博電玩店卻可以開10幾年都沒事,真的是無言了~有很多學生,甚至國中國小學生,或是對法律沒概念之人都難免會去茶店跟朋友刁個小牌,但我想警察業績賺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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