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家人去警局報案物品遺失, 阿因為國外需要一份英文報案單. 在跑去警局, 請他給一份英文的, 他說只有外國人可以申請英文的, 台灣人不行就是不行?
請問有人也遇過嘛? 可以怎樣跟警察溝通呢?
P.S. 不是澳客, 只是真的需要英文的. 我知道可以拿去公證, 但這又是一筆費用............
今天如果警局沒有英文版的, 我去硬要求說要英文的, 我不應該, 我是澳客. 但今天有這服務, 我不懂為什麼"台灣人"要申請不行就是不行..... 台灣人就不應該會英文, 用英文?
中文跟英文的內容物資料一定是一模一樣的. 如果我要求說我要資料不一樣, 那也是我不應該.... 但資料一樣, 我家人有說我們可以把資料全部用英文書寫提供(名字拿護照上的, 地址中華郵政提供的, 物品用字典當場查給你確保資料是正確的), 請他們打進去, 回我媽一句話, 反正沒有沒外國護照, 單純是"台灣人"就是不能申請. 難怪就是有那麼多人願意犧牲很多東西也要保住國外身分...



那我再找個有外國護照的親戚, 再去申請一次, 那就可以. 那這不是逼大家最好要有雙國籍, 才能享受更多的服務.
我在去辦一次, 他們得用一樣的成本時間來處理, 那為什麼不能就讓台灣人申請, 逼我們在去找個外國護照再來辦, 這能稱作"擾民"嘛? 這有意義嘛?
還是就純屬偷懶不想幫你辦.......
我認為沒有必要要這樣台灣人欺負台灣人吧. 你能提供給外國人, 你不能提供給台灣人, 到底是誰在繳稅阿? 我繳稅讓你來服務外國人? 拒絕台灣人? 不對了吧....
香港報案當還給你中英文版.
這樣怎麼叫做要國際化.
我真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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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樵 wrote:
不好意思,可能我沒有...(恕刪)
先謝謝你的回答, 但你資料有誤, 並不是只有台北有.
我家再台中, 而警局也說有, 但就是不給你申請. 要嘛你就找個有外國護照的再來辦一次.
還有, 是他用打的, 因為他直接跟我媽說那你找個外國護照的再來. 再報一次案就可以了.
我個人是有再香港報過案, 我也是拿台灣護照, 香港也不會說, 那你是外國人, 祇能有英文的, 或你是華人所以應該拿中文的. 竟然你有這服務, 為什麼我有繳稅你不給我這服務? 外國人沒繳稅 就可以選擇要英文還是中文...這%#@##
我知道公正可以結絕這問題, 但你明明就可以提供, 還要我花錢拿去翻譯再拿去公證? 這是變相在刺激消費嘛?
我說的國際化是說, 為什麼"台灣人"說什麼不能就是不能申請英文版, 就只因為英文不是我們政府的官方語言, 所以"台灣人"你就是不能申請英文版的. 因為你在台灣是講中文你就只能拿中文的, 人家外國人能講英文就可以申請歐.....
不過還是謝謝你聽我訴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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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或許只是自己在發牢騷.... 規定就是這樣, 也沒辦法, 就星期一找個有外國護照的再去辦一次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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