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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調漲勞保年金保險費率算啥英雄好漢

我公司人事部門給我看一份資料
發現新版費率自民國98年起至116年止由7.5%偷漲至13%
政府負擔1..其餘由雇主跟勞工7:2負擔
行政院偷偷的送立法院審議通過(製成調漲表單夾在附件)
以後就不必通知調漲
這是啥鳥政策
大家有發現嗎?
看了之後就覺得政府就是欺負勞工?
政府宣導廣告都不提
這就是台灣的政府嗎?
不知大家有何看法
提出來看看會不會引起討論
2009-02-26 15:34 發佈
自已繳的勞保費用以後也是自已領,也不會拿去給別人領。

就當作多存錢吧^^

glossa wrote:
自已繳的勞保費用以後也是自已領,也不會拿去給別人領。

就當作多存錢吧^^


不對吧!不是因為護盤虧掉一半了嗎?

這筆錢要確定可以領回並且不會縮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23/today-p2.htm
勞退基金買股上限 擬取消

勞保基金去年共虧損一千一百餘億,其中,又以股票虧損比例最高。以勞保基金為例,整體基金年度虧損幅度達十六點五三%,但國內外股票卻更分別虧了三十五%與三十八%。

glossa wrote:
自已繳的勞保費用以後...(恕刪)


等到那時再來一次 "四萬換一塊"(請搜尋 關鍵字),
或是持續通貨膨脹,

到時候你就知道領了多少回來!!
他們當然不是英雄好漢,他們是官啊!!

dada2006 wrote:
看了之後就覺得政府就是欺負勞工?
政府宣導廣告都不提

勞工一直以來都是被欺負的啊!

當初如果給大家都知道了,那勞退年金怎會過得了...

勞退年金的前提就是要把勞保費調到13啪,

現在的人領得多(因為通膨,我們領的錢價值縮水)繳得少(現在費率較低),

以後我們要繳更多領更少...
dada2006 wrote:
行政院偷偷的送立法院審議通過(製成調漲表單夾在附件)
(恕刪)


我記得當時在立院審議時,就已經有新聞跟立委把勞保費率提高這個議題提出來談論好幾次了。吵吵嚷嚷了一陣之後,還是就這樣過關了。而且,真要說行政院做成表單偷渡也有些牽強,勞工保險條例的條文修正裡,不是就白紙黑字地這樣寫著嗎?

勞工保險條例 第十三條
本保險之保險費,依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及保險費率計算。
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為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點五至百分之十三;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時,
保險費率定為百分之七點五,施行後第三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其後每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至百分之十,並自百分之十當年起,每兩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至上限百分之十三。但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保險給付時,不予調高。......


我比較好奇勞保年金真正經過保險精算後適當的費率是多少,印象中應該不只13%。領年金大家都愛,但是代價是很高昂的,我只希望在我退休時這個勞保基金不會因為經費短缺而倒掉orz
之前大家領得歡樂

現在也該把口袋錢拿出來回饋了
漲吧漲吧,用力漲吧,最好全國物價齊漲十倍,這樣台灣的名目GDP就會變成全世界最高。
照顧勞工原來是這樣照顧的

我怎麼覺得景氣越差被政府拿走的錢越多

怎麼都是看到調漲卻不見調降

真是拼命要錢....

建議政府4000億擴大內需不用作了
拿來補勞工的所得
少收點稅比較實在
反正擴大內需還不是一樣被圍標被大賺黑心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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