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印了那麼多消費券,只能使用一次就繳回國庫,又要浪費那麼多人力,又有人為的因素會發錯,還要排隊排那麼久才能領到!是不是太不符合效益了!
若是發 "消費卡" 有沒有可能情形大大改變了! 消費卡可以長得像信用卡或提款卡的磁卡裝置,一開始政府幫你存進了 3600元 (由中央電腦統一發放),在期限內將它花完,也不會有假的消費券出現! 將來要發第二次的時候 (若真有可能) 也不用再排隊再領一次了,由政府的中央電腦按幾個鍵,全民持有 "消費卡" 的人又得到一筆錢了! 這樣會不會便民了一點~ 當使用期限一過被歸零了之後,卡片也不用急著丟掉,可以拿著現金至 7-11 或各銀行去加值,變成一張現金卡! 外出消費時就不用帶著現金,就算卡片不見了,去報警或電話通知馬上將卡片鎖定禁止消費! 否則再印一次消費券又要浪費好幾億的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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