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小弟日前找到了份台北的新工作
地點在大安森林公園那邊
所以就打算在台師大附近找找房子
交通方便、上班近就好
沒想到
兩年後男生找房子的痛苦
仍不亞於先前在台北時的情形
(不過這是後話就不提了)
總之就當小弟絕望準備要帶一個禮拜份的行李去投靠大學同學時
讓我看到了間在雲和街XX號的套房
房間還可以,房租也在我預算內
而且房東太太一開始也說多看幾間不用急沒關係
日後承租也是凡事大家好商量
因為實在是離上工日不久
加上學生大多開學了,沒啥標的物釋出
所以之後再繞了一下就決定回來租了
結果,親切的房東太太在收了錢之後精明幹練的一面立刻現形
(收錢要寫單據時,還一副書讀不多,字醜不要見笑的戇厚模樣)
首先,看電表->OK,因為電費獨立算,所以這當然要看
接著,日後付房租,付現,不用匯款,而且拍胸脯跟你保証因為有信用所以不打契約(擺明是怕你去報稅)
最後另我傻眼的話出現了
你下禮拜幾開始住,24號喔,那我跟你說,因為我們電費是以月為單位收費,在月初收,為了避免麻煩
所以你一號的時候就把最後的5天算給我
這還不是最扯的
就在剛剛11:23分
他打給我,問我是不是搬進來了
我說上禮拜六的時候就說過今天會搬進來
房東立刻又精明的說
那先前你給的八千就算押金好了
明天把這個月的算給我
而且算得超精的,起算從我付錢的那一開始
是八天,不是七天喔,不是從我有真正搬東西進來的隔天(22號)開始算喔
我了解使用者付費,房東不是做慈善事業這個道理
不過,這真是我遇過最扯的房東了
完全收錢前後兩個人,收錢前像個住在都市裡的鄉下阿桑,滿口台語懇切的推薦,一切好商量
收錢之後,凡事計算的很清楚,一般月底剩沒幾天去租的,很多房東都會看長遠的就算了
不過,他可是算得精得很
而且怕收不到錢,居然11點多了,還在打電話催收,重點是,他一點報歉的意思也沒有
連句:這麼晚了不曉得有沒有打擾到你都沒說,開口就是錢錢錢
總之,如果日後有朋友要來這邊找房子
在雲和街一棟5樓但有電梯的公寓,房東姓簡的
就自己心中先有個主意吧
半年後我閃人應該就會有空房釋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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