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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催討房租 是有沒有這麼缺錢啊

話說小弟日前找到了份台北的新工作
地點在大安森林公園那邊
所以就打算在台師大附近找找房子
交通方便、上班近就好

沒想到
兩年後男生找房子的痛苦
仍不亞於先前在台北時的情形
(不過這是後話就不提了)
總之就當小弟絕望準備要帶一個禮拜份的行李去投靠大學同學時
讓我看到了間在雲和街XX號的套房
房間還可以,房租也在我預算內
而且房東太太一開始也說多看幾間不用急沒關係
日後承租也是凡事大家好商量

因為實在是離上工日不久
加上學生大多開學了,沒啥標的物釋出
所以之後再繞了一下就決定回來租了
結果,親切的房東太太在收了錢之後精明幹練的一面立刻現形
(收錢要寫單據時,還一副書讀不多,字醜不要見笑的戇厚模樣)
首先,看電表->OK,因為電費獨立算,所以這當然要看
接著,日後付房租,付現,不用匯款,而且拍胸脯跟你保証因為有信用所以不打契約(擺明是怕你去報稅)
最後另我傻眼的話出現了
你下禮拜幾開始住,24號喔,那我跟你說,因為我們電費是以月為單位收費,在月初收,為了避免麻煩
所以你一號的時候就把最後的5天算給我

這還不是最扯的
就在剛剛11:23分
他打給我,問我是不是搬進來了
我說上禮拜六的時候就說過今天會搬進來
房東立刻又精明的說
那先前你給的八千就算押金好了
明天把這個月的算給我
而且算得超精的,起算從我付錢的那一開始
是八天,不是七天喔,不是從我有真正搬東西進來的隔天(22號)開始算喔

我了解使用者付費,房東不是做慈善事業這個道理
不過,這真是我遇過最扯的房東了
完全收錢前後兩個人,收錢前像個住在都市裡的鄉下阿桑,滿口台語懇切的推薦,一切好商量
收錢之後,凡事計算的很清楚,一般月底剩沒幾天去租的,很多房東都會看長遠的就算了
不過,他可是算得精得很
而且怕收不到錢,居然11點多了,還在打電話催收,重點是,他一點報歉的意思也沒有
連句:這麼晚了不曉得有沒有打擾到你都沒說,開口就是錢錢錢
總之,如果日後有朋友要來這邊找房子
在雲和街一棟5樓但有電梯的公寓,房東姓簡的
就自己心中先有個主意吧
半年後我閃人應該就會有空房釋出了



2009-02-24 0:0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租 11 23
我還是建議不管房東有什麼理由,一定要打契約。

規定一定要寫的清清楚楚

匯款也要留下紀錄


免的日後有許多糾紛

如果以上房東都做不到

為了自己的利益,還是另外找房子吧。
沒錯
要寫 契約!~

口說的不算數的

口頭的契約也是有效的.別讓自己權益睡著了.
還是我租車位的小姐好
我說要下個月1號開始算
馬上說沒問題,你晚上就可以去停,下個月再給我,遙控器會寄給警衛

應沒陷阱吧?
大不了把車開走

樓主 其實不打契約 是你賺到了, 房東 看來不知道 請神容易 送神難的故事.


你可以 一直住下去, 直到 你名下有了房子 或是 房東沒有居所時, 才要歸還. 當然 房租還是要給, NTD $?????
第一,如果不想租那邊,快點搬走,叫房東還你錢
如果不還,就請求不當得利(通常房東聽到這四個字,已經傻了)
第二,如果要租那邊,請快點寫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上面要註明每月房租多少,幾號繳房租,押金多少,如果租屋時屋內物品損壞誰負責修理等

雖然簡單,但起碼對自己也有個保障
希望能幫助你

另外有沒有考慮租永和一帶的房子呢?
每天過個橋,就是台北市
交通一樣方便,離大安森林公園也沒多遠
(上福合橋,接新生南路,轉和平東路)
學習永無止境
crownforum wrote:
樓主其實不打契約是你賺到...(恕刪)

+ 1
不打契約一般是房客比較有利
上面說的很對
就是住到你想走才走
房東基本上也沒辦法漲你房租

那個除非要"自用"不然不能叫人搬的法令很奇怪就是
有些房客弄到整個大樓都要抗議了
不走就是不走~~就算有合約~沒寫到這些也拿他沒皮條



缺點在收的押金口說無憑
要搬的時候容易被用藉口扣錢
另外就是萬一房子內附的東西本來有損壞
可能被房東要求"修復"
這點也要小心

---

有時候也別太怪房東苛
有些房客真的很惡質

我遇到的是整個廚房和廁所搞的像是廢墟
那還能清
我朋友遇到的是搬走前一晚把馬桶電燈全都打破
玻璃也敲掉一大半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我們之前在外工作租的房子都包水電的...要是水電另收的話我們就不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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