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24歲 今年畢業! 有正常工作
身體檢查通知單到了! 要我去檢查身體
所以我去了市公所詢問是否可以當補充兵的條件之後 赫然發現 我竟然連替代役的資格都沒有!
我對於兵役法感到懊惱...
家庭狀況:
我有一個 祖母 80歲,一個累贅父親和 我 這是我們家的成員
我的父親再外面欠了一屁股債, 我已經一年沒看見過他了! 家中的經濟支柱是我,我也是唯一能夠照顧我阿嬤的人
她還有中低收戶的資格,腳要用助行器才能行走, 家中大小事情完全都是我一手包辦 況且我家租房子一個月要8000元租金
我活的很用力 普通快樂 ~~
但是今天 國防部要我去服兵役!
人民義務!?
我很樂意~ 但是 是否能夠考慮到 別人的生命死活 , 我今天早上在公所跟兵役課的小姐討論的結果
1. 我拿著刀 找到我爸並且殺掉他....
2. 我逃兵
因為我已經沒有退路了!
那浪費我生命的一年裏面 我的祖母很有可能會發生的任何意外 國防部 都沒有幫我想到
兵役真的那麼重要嗎?
當你連飯都沒得吃的時候 你會想要去服兵役嘛? 還是過生活比較要緊?
P.S. 我完全沒有不想服兵役的意思 只是 情 理 法 最後才是法規 為什麼不能夠 延後服兵役 或者 讓我申請補充兵
只因為我有一個廢物父親?
我失望透了.....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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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小弟今天去乖乖的去體檢完了!
有一處 右膝蓋變形 又去加照了X光 聽說 兵役課會通知我看報告
首先 感謝大家的關心^^
不管大家的回覆是如何 我在此誠心的感受到大家的暖流 感謝 在感謝
再來就是 我有到國防部的信箱留言 之後 下午馬上有長官打給我 但是我沒接到 後來我回撥之後也留了電話(聽說是參謀XX的職位)
我想 正如 公所小姐說的 兵役是兵役 安置是安置 這是兩回事
若我祖母可以得到妥善的照顧,現在租屋的地方東西可以找地方安頓好(一年租金要9.6萬)
我當然義不容辭從軍去 .
我在這段期間我會做更多的努力 去爭取 我不希望法規會因為我而改變! 但是希望它網開一面, 給這些弱勢族群一點機會
若你也跟我或更慘的遭遇的話 共勉之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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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版上很多大大的留言 非常感謝大家的意見和指教
我想說的是 養育之情.... 無以回報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在
這是 我這麼多年來 我覺得 應該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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