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車在加工區門口與人發生擦撞,情況如下:1.小弟是①位置,在加工區門口等待綠燈後左轉進入加工區,而②位置是與小弟擦撞的機車2.擦撞位置地上畫有網狀線,且機車行使方向沒有設有紅綠燈3.機車由小弟的左邊駕駛車門一直擦撞至車尾位置事件發生當時,機車速度非常快,小弟發現時已盡量閃避,但對方卻無任何協調的感覺,只表示雙方各自負責。請問各位依目前的情況,如果小弟提出訴訟,法官會如何判??
1.目前小弟正在詢問第2支監視器的畫面,也打電話給車險業者,不過沒能提供太大的幫助2.對方機車騎士腳是有點破皮3.小弟也覺得當時應該不屬於轉彎狀態4.當時已有報警雙方都做了筆錄目前小弟正考慮要如何證明對方有錯呢???謝謝大家
有報警做筆錄嗎? 責任歸屬可先申請初判...有保險嗎?有的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即可...對方有受傷嗎? 有受傷比較麻煩...我也正在處理自己的車禍事件,對方機車來撞我,自己受傷,結果要我賠,我自己的車子還修了4萬....
1.這是交警電腦畫的事故圖你是1.對方是2.通常交警會將肇責大的排前(甲乙丙,123)2.等30天警方會出"初判表"註明違規事項但肇責寫的很模糊請自己申請交鑑ex:我前年車禍寫對方機車闖紅燈未兩段左轉, 逆向行駛, 不會寫誰對錯3.自己有車體險先出讓保險去代位求償
inandout168 wrote:先謝謝各位大大提供的...(恕刪) 照你的圖看來,錯的你確實是佔大部份但你沒有po點事故圖上來看大家分析,就很難說若你自已也認為自已錯的多,主動找對方簽和解吧愈早簽愈好,不然在這等待之中,他提告之後又把之後的零零散散算進去要你賠,得不償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