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則家暴新聞的後續報導,這則新聞就是發生在今年四月一位婦女被前夫凌虐,在身上刺青,父親被前夫開槍打傷岳父,昨晚在台南被前夫持槍押走,至今下落不明。更扯的是這位婦女有申請保護令,保護令居然無法保障這位婦女的人身安全,不曉得這種保護令,到底是在保護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