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vin6 wrote:我也中獎房租的部分硬...(恕刪) 請問是為何房租只給報一半?上限為12萬,只要檢附的單據金額超出您申報的金額也沒超出房屋租賃契約的額度,應該不會要讓您多繳1半以上的稅金國稅局都很NICE的 這中間一定有什麼誤會?我也是補稅的受害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