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一家營業中的!!小餐廳~近來因為禁煙的關係,業綪直直落!!

因為是一定有賣酒的小餐廳~~還沒禁煙前!每天晚上滿桌!!
但最近去找他~~一個晚上只有3桌客人!!
禁煙條例上路前,他做過店內調查!!店內7成以上的客人都是抽煙者!!
重點來了~~~
現在的法令!!
對他以下的想法令有效嗎?? 單純想問一下01的法律魔人們

1月份新制上路!他又在做了一個店內小調查!!電訪!!
發現有6.5成的老客人~因為禁煙的關係,所以少去跟不去消費
就1月份店內業積!比已往單月業積!掉了快要7成!!
所以我老同學~想說!!
變成這樣的店家
營業時間 pm5點~12點的小餐廳!!
門口貼一張比禁煙海報還大張的!!

進入本 二手煙主題餐廳 請尊收以下規定
限認同!接受! 吸一手煙 二手煙 的客人
無法接受上例條件者!! 請勿進入!!
如本店餐點讓你不法抗拒~又不願吸二手煙者!!請簽下 入店同意書!!
問01的魔人們~~這樣行的通嗎??
不抽煙的人有他的空間!!但抽煙的人也要給他們點空間吧!!
朋友店內每月都是 一些酒客~在撐!! 想很久他決定 他要去抓那他每個月 7成業積的客人
而不是去抓那 不到3成的客人!!!
入內請勿吸煙 禁止吸煙 這些標語不能換一下嗎??
我朋友是不抽煙的~~而小弟剛戒快3個月左右吧!! 但就朋友說的想法個人還 滿認同的

不抽煙的有不抽煙的權利~~
但我開的店就是只賣有抽煙的客人不行嗎??
這方法可行嗎?還是有要改良的地方!!
請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