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

偷摘花就是不對...

議員跟記者的價值觀怎麼這麼差?

今天看到這新聞,真是的,又被要求套上"社會觀感"

你偷摘花就是不對,警察用標準程序處理沒錯呀,卻又找議員來

那以後怎辦?是不是惡小就可為?犯小惡警察就只能勸而已?價值觀怎麼變成這樣

最近花海很多,常看到有人不管動線,踩死花,偷花,卻也不能管,怎麼會這樣?

http://news.pchome.com.tw/politics/libertytimes/20090206/index-12338748747385125001.html


--

有一條法叫"國有財產罪"的樣子,我忘了...

就是撿浮木,撿石頭,抓鳥,摘花,都算是,

有的浮木石頭沒什麼經濟價值,比這兩朵花還便宜,但罪行一樣......

我想重點是,不要有一種"為什麼不抓別人就抓我"的想法。


--

十七八樓了,問題一直在重覆,網路嘛,呵呵

不過也讓我見識到01上也有很多對法律精通的人士,不管是支持或反對的,我認為都是學習。

至於其它對我的質疑,什麼頭像呀,什麼我沒事也會被据留八小時之類的。

我的重點是在"犯後態度",錯誰都有,如果你被抓後態度不佳,警員筆錄問案進度慢,當然會八小時....

--

你有你的意見,我有我的意見,大家各自發揮,快樂就好了。

大家也可以針對員警是否過當,但我想說的就是婦後事後態度及作法。

2009-02-06 9: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偷摘花
感覺警察太離譜了
為了兩元詢問了快十個小時
沒腦的波麗士
吃 喝 玩 樂
偷東西的行為固然不對
但我覺得要看""犯意"",我想那位老太太也不是故意要偷花,她也許根本就不知道她摘的花是政府種的...
我是覺得警察真的是太誇張了點...
別這樣

有績效壓力的

香港巴士大叔有說過
你有壓力 我有壓力 大傢有壓力



不過
執行的方式可以多人性化一點啦


警察有錯,錯在不符比例原則!!
如果這樣可以判刑,那我們這邊田裡都種滿波斯菊,很多遊客不管大人小孩,跑進田裡拍照時,
偶而都會摘一朵拿在手上,有些會去採集種子,那我就把它們全部告上警局去嚕??
我相信很多人的小孩或你自己都有我上述的行為,就跟這個婦人一樣,以為是在田裡或路邊的就可以摘就可以挖,
想想我說的對或不對,有不認同的pm給我,我跟你約一天時間(天氣好時) ,來苗栗,我們到波斯花田去看看,
警察執法是沒有錯,
錯在比例原則的問題,
犯小案的用標準程序處理,
犯大案的動都不敢動,
所以才會有「社會觀感」的問題!
如果大家有一天走到河邊玩耍,檢起了河邊的一顆石頭,或者到公園,檢起了公園裡的一顆石頭,
雖然那顆石頭按照砂石的市價是一元,但是那也都是公物,要被竊盜罪移送,
我看全台灣,大概沒有一個人是沒罪的!!
alicepalicep wrote:
警察有錯,錯在不符比...(恕刪)


兩邊是需要檢討,但是,

是不是我們該教育小孩,路邊的花不要採?不管是不是政府種的...

在河邊撿石頭撿木頭帶回家,這的確有罪。
大砲打小鳥

1.績效
2.警察太閒,找點軟的吃.老婆婆偷摘花才逮捕,看到年輕人成群結隊飆車,警察躲的根龜兒子一樣
  • 3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