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問一下有沒有人在台灣買液晶螢幕帶去大陸的經驗?
我長時間在大陸工作,看這邊好一點的液晶螢幕都比台灣貴很多,低階的螢幕又看不上眼,想要從台灣帶過來,不知道會有哪些問題?我有一個朋友就是從香港買了台viewsonic 的VP912s帶進大陸,不過過海關的時候沒有被查到,不知道被查到會不會需要補稅?
Moda wrote:
其實二手的,如果海關要刻意刁難,也是一樣,如一定要帶,就如geog兄提的要偽裝一下,儘量放
在行李箱內,不要原來的紙箱或彩盒,也不要刻意避開X光機,其實X光機常常沒開;如果是從羅
湖過關,可找穿紅色衣服的搬行李小弟,他會協助提行李過關,被刁難的機會較低,記得要還價
歐,大概是他出價的一半;至於坐船,就不必考慮拉,出包的機會很大.
我倒是沒有坐船過,最近我進出大陸是坐澳航在澳門轉機進深圳機場,這邊的海關也是越來越嚴,上上一次帶了一疊DVD空片在行李箱裡面就被叫去開行李檢查,還把熱縮膜包裝撕開拿起來看是不是有寫入的痕跡,不過最近一次我又帶了一疊空片同樣過X光機卻沒有事,那些檢查的人都在聊天.現在想起來好像坐直通車進常平或是坐通寶過皇崗那邊的x光機比較差一點.
從七月一日起又有新規定了:
一、對進境旅客來說,常年居住在中國關境內的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對超出部分海關予以徵稅放行。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總值超過人民幣2000元的自用物品,對超出部分海關予以徵稅放行;攜帶需複帶出境超過折合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時,旅客應填寫兩份申報單,海關驗核簽章後將其中一份申報單退還旅客,在複帶出境時憑此辦理有關外幣手續。
二、對出境旅客攜帶需複帶進境單價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照相機、攝像機、手提電腦等旅行自用物品,旅客應填寫兩份申報單,海關驗核簽章後將其中一份申報單退還旅客,在複帶進境時憑此辦理有關物品手續。
http://www.sznews.com/n3/ca1703662.htm
第一點就是超過台幣8千塊以上的要扣稅,第二點就更不合理了,筆記型電腦隨便也超過兩萬塊,這樣大家有帶筆記型電腦的都必須寫兩份申報表去申報.可是我這次出入境沒看到有人照做的耶.真奇怪.
chiawen100 wrote:
第一點就是超過台幣8千塊以上的要扣稅,第二點就更不合理了,筆記型電腦隨便也超過兩萬塊,這樣大家有帶筆記型電腦的都必須寫兩份申報表去申報.可是我這次出入境沒看到有人照做的耶.真奇怪.
chiiawen100兄,您可能不知道,在十幾年前,入境時必須將隨身之電器,所有貨幣和貴重金屬全部
登記在台胞證上,其實就和現新出台的規定是一樣的,那時我也不管他查不查或有沒有人照做,依規
訂辦理就是拉;依我在內地與公機關打交道的經驗,所有的規定實施,全部依執行單位的個人意識行
事,執法寬鬆標準沒得拿捏,但照做總不會錯吧;BTW,建議到賽格看看吧,個人覺得價格不會太離譜,
是比台灣略高,但總不必冒風險,供參考.
PS:我朋友都有帶電腦過去的經驗,只要跟他說是舊的好像就不太會刁難了,可是我還是不太敢試呀^^",因為他們都是帶17吋的過去,還不是說很大台,不知道19吋的那麼大台他們會不會比較機車對待...
至於那個7月一號的新規定其實不用太鳥它,因為我同型的朋友中也是有不少人帶筆記型電腦,我們在填寫時都寫沒有帶任何貴重物品,他們也都完全沒有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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