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造成大家的討伐
我個人是不抽菸,也討厭吸二手菸
但總覺得立法太過嚴格,以後只是空有法令而已,根本無法執行
就像當初的禁用塑膠袋一樣,
現在買東西,塑膠袋不是照給,只有超市 超商才會收費
各大購物商場每年光塑膠袋收入就有多少了?
超市裡常用的保麗龍包裝盒,有強制回收嗎? 不就全部丟垃圾車裡。
那乾脆立法只能用環保可分解材質的垃圾袋不就行了?
這下又會有人說圖利特定廠商,成本太高不考慮~
沒本事執行,只會參考別人的法律來制定,訂了又不修~
汽機車第三責任險,根本是大暴利的一個制度
現在出事率那麼低,保費依然那麼高
而且理賠的規定又一堆,只有死了最划算
台灣的法律果然是世上最嚴格的,什麼都要罰
那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可以走法律漏洞呢?
英國也是室內和公共場所不能吸煙,新法一上路,隔天我就看到酒吧外面站著一群人吸煙,起初還以為是客滿勒。
別人可以遵守,為何台灣人就不行?只會怪法律太嚴苛,那怎麼不想想那些吸二手煙的受害者?且現在專家更指出三手煙也會危害人們健康。
我認為香煙和毒品一樣都該被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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