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台筆電疑似被室友偷走了

以下轉達女友描述,希望各位網友提供一些建議。


A在外租三房兩廳,找來B共住,B也另外找C共住,A又另外找D共住。

三間房間,B和C同房,A和D各住一間。

A、B、C,彼此認識。

D為A的其他同事介紹,和共住的ABC三人並不熟識。

A和BC平日相處並不融洽。

ABCD各自有一台筆電,放置在各自的房間。

某日BC外出上班,AD分別在各自的房間睡覺。
B下班回到租屋處後發現房內BC自己的兩台筆電都不見了。

詢問A後,A表示不知情,且AD自己的筆電並沒有遺失。
BC懷疑兩台筆電是A或D或AD偷走。

後來,女友建議B,告知A說,B已經報案,警方會隨時巡邏居家。
藉此試探筆電是否為A或D或AD偷走。


想請教各位是否有其他方法能找回遺失的筆電,謝謝。
2009-01-06 19:3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筆電 室友
依你的描述來判斷兇手不是A就是D !!!
還有一個可能性 就是 BC聯合要詐A or D or A+D

我建議你到帝都大學找湯川教授 謎題很快能解開~
不懂嗎 請看 神探伽利略
樓主女友是C嗎??

t1234140 wrote:
後來,女友建議B,告知A說,B已經報案,警方會隨時巡邏居家。...(恕刪)



警察要有搜索票才能進入他人居所,而搜索票是由檢察官向法官提出申請才會核發。

別用警察隨時會來這種騙三歲小孩的把戲,會被騙到也很誇張,況且我做一個非常合理的假設,你偷了隔壁室友的東西,還會把那東西放家裡嗎? 有點腦袋的也知道要拿去銷贓或是放在家裡以外的地方。

還有看過金田一就知道就知道密室殺人吧,說不定B和C其中個自導自演偷走另外一個人的NB也是有可能的。

最好就是直接報警,說家裡遭小偷,這是唯一的辦法,但這種小案通常警察都不愛理,更別說破案,最終下場就是摸摸鼻子自己理虧,找回來的機率幾乎0,自己出門不把門鎖好,又能怪誰呢?
這可要問~友驊兄了!

友驊兄:只有3個人知道!

第1個就是拿筆電者!

第2個就是我知道

至於第3個嘛~~~不能說!
nb要是還在租的房子內的話,看一下nb是否有上網,看一下nb的mac有沒有出現在無線網路的ap清單裡或是dsl的清單裡,

如果不在的話,可能很難找囉~
在無法開花結果的地方努力,就是執著;在可以開花結果的地方努力,就是堅持。

每個電腦 都有自己的編號. 通知一下 維修服務站, 並且報警.

居家遭竊, 警察總是 要來關心一下啊.

報警
請警察來採指紋...進行鑑定..
然後至電腦公司報遺失...
拿著NB的序號去報警
可能的話請警察來家裡採指紋
另外再多報些2~3兩金子跟幾萬的現金被偷
增加警察先生的破案動機
但是請注意要用好像等字眼
免得吃上官司

拍賣多看一下
這種應該會急著脫手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因為女友現在正在休息,我先以自己的意見回覆各位,以下是我個人的見解。

我女朋友是局外人,請各位放心。

照女友的描述,應該不是外賊侵入。
因為BC的電腦同時被偷,而且只有筆電失竊。

因為班別不同,B下班後洗澡時,熱水器的聲音常會影響到A的睡眠,
A可能因此心生不滿,但後來B甚至洗冷水以免影響到A。

BC不會嚴重到陷害AD,因為C是B找一起來住的,
所以B說會負責賠償一台筆電給C。
我聽完也是認為兇手不是A就是D,我甚至還懷疑是AD聯手。

其實還沒有報案,只是藉由嚇唬A的方式說已經報案,
也許A或D可能作賊心虛,就會把筆電歸還也不一定?

我也是認為應該要報案,然後把報案單影本放再客廳或交給AD各一份,
然後說最近警方會來家中蒐證等等。但不知道這樣是否行的通。

也許是女生心胸比較寬大,也或是因為彼此還是同事,因此沒有真正撕破臉報案。
今天如果是我遇到這樣的事,我一定會直接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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