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大家好,小弟目前面臨一個難題,煩請大家幫幫忙!
小弟的一位長輩,目前因貪污罪被起訴,他說他被汙點證人指控2001年*月*日在北部某飯店用餐,進行賄絡行為,但是該長輩堅持不承認在現場,他有給我看他在2001年*月*日時在電腦上編輯的檔案,也就是說檔案的編輯日期是該日,且時間分別為早上8點,中午13點,下午18點,也就是說他向我證明該日整天都在中部,並未上北部參與飯局,那為何要跟我證明呢?因為那時我是他的徒弟,常跟在他身邊,但是已經是7-8年前的事,我已不記得他是否那天在中部,所以他希望我幫忙上法庭作證,證明他有不在場證明.
但是,問題來了,我回到家後,覺得不放心,就試著把電腦上時鐘調成2001年*月*日,再將原有檔案(編輯日期2008年12月30日)另存新檔,發現檔案的編輯日期就變成2001年*月*日,我在想如果該長輩已經將檔案改編輯時間,那我不就被利用作偽證,這樣我有法律問題嗎?還是我有什麼方法知道該檔案(word)的真實編輯日期,早日勸他回頭是岸呢?,煩請大家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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