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反禁煙自救聯盟的旗幟,大聲急呼連署
『吸煙無罪 ‧ 還我自由』,支持合理的禁菸規定,尊重非吸菸者的權益,爭取吸菸者的人權。

在「癮君子的人權在哪裡?」論述也頗深入~以下引述部份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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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吸菸的人大概都很清楚,吸菸對健康的影響,但我想說的是,為什麼政府不乾脆全面禁煙,把香煙視為毒品呢?是政府迫於菸商的壓力嗎?如果真是這樣,那菸害防治法不就是在懲罰吸煙的弱勢消費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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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蛋常會添加定量的鉛,如
果經常食用,會引起鉛中毒,所以製造或販賣皮蛋,違反了公共的利益,我們是不是應該也要訂個皮蛋防治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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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肉在熏烤過程中會產生如「苯」等有害物質,是誘發癌症的因子;那我們是否也應該要讓喜歡吃燒烤的人或喜歡吃高膽固醇食物的人繳交健康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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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媒體用這種角度在宣傳新的菸害防治法,把禁菸區與吸菸場所模糊化了,無疑是要讓癮君子成為過街老鼠,忍受非吸菸者的異樣眼光,有誰站在吸菸者的立場,去宣導法令中,任何明訂的場所都應該有禁菸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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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因為我自己有吸菸的關係?對我來說是覺得蠻有道理的~
很好奇沒有抽煙的人,能接受菸害防治法違反人權的觀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