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剛被公司資遣,他們未事先告知,但我不知遣散費怎麼算才素正確???他是說因為我是92年去做嘀92年~94年算舊制滿一年一個月94年~97算新制滿一年半個月,薪資是前6個月的全薪(有事假和病假需扣%數)未事先告知加一個月這樣算對嗎 ???各位大大如果有人知道請告訴我,他們對我那麼不好之前的努力付出全都白費了我不想讓他們那麼好過
大致上沒錯..舊制1年=1個月遺散費.新制1年=半個月遺散費.當初勞保新制出來時,你有選擇新制嗎?沒選擇新制的話,應該還是適用舊制....勞基法規定,要1個月前告知;沒告知是要加,但加多少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