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科的面板廠幾乎都在裁員,先給你放無薪假,拖個三四個月後,再給資遣你;注意唷!依勞基法資遣費的算法是:離職前六個月平均薪資*0.5*年資,公司先拖住你三四的月後再資遣你,你的資遣費會領得更少了!例如:
小彩來公司兩年,一個月領四萬,如不放無薪假而行資遣
公司要給你的資遣費=40000*0.5*2=40000
小晶來公司兩年,一個月領四萬,但因放無薪假,而後三個月都只領兩萬
公司要給你的資遣費={(40000*3+20000*3)/6}*0.5*2=30000
整整少了一萬塊
現在的公司口頭都說放無薪假,但行的是變相縮減資遣費,或是強迫自行離職;公司還提出自願被裁員方案,保你可以領得到正常的資遣費,那不自願的就放無薪假,等公司行第二波或是第三波的裁員後,這就非自願性了!這樣為公司賣命,卻換來了這樣的對待,勞基法漏洞百出,台灣的勞方真的是很可憐!請媒體別播那種自己騙自己的新聞了,希望勞工局或政府單位想想辦法或修修法,現在只是開始,再來就更慘了!別再讓台灣的勞工哭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