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公司在徵才時都會附註公司福利~晉升管道/三節獎金/在職進修/分紅制度...等等~還有一點就是年薪保證可領14個月(應該就是大家所期待的2個月的年終獎金),問題來囉~如公司未達到承諾的條件時,員工能否要求公司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