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幾個問題!
小弟本星期到湖口洽公, 車子停在路邊, 臨走的時候收到了一張很奇怪的單據, 請有經驗的大大指點一下應該要如何處理....

小弟的疑問有幾點:
1. 單據上完全沒有湖口鄉公所的聯絡方式, 或者是任何主管的政府單位的聯絡方式
2. 匯款帳號竟然是私人帳號!?
就算是委外經營, 也應該是政府單位對公司行號才對, 怎麼會匯款到私人帳號勒?
3. 20元停車費, 使用者在繳費期限內繳費卻要負擔1X元的轉帳費用? 還要用傳真單據回去?
4. 繳費後還要到停管處換發票!? --> 那如果我用ATM繳費了, 也傳真了, 費用我也吸收了, 那他們應不應該記發票給我? 如果沒提供發票給消費者, 是不是可以檢舉他們逃漏稅?
費用20元, 不是不能繳, 我也認為使用者付費, 但是目前看到這樣的單據, 小弟內心只有兩個想法:
a. 遇到詐騙集團
b. 如果確實是湖口鄉公所委外經營, 那湖口鄉公所不只擾民, 還是很笨的處理方式, 鄉長是揹負人民的期望選出來的, 怎麼會大家選到一個用蠢方法或是笨手下來管理鄉政的人勒?
相較於其他縣市的收費單據, 清清楚楚的提供了政府單位的聯絡方式, 以及合理的繳費機制!
因此小弟真的很懷疑, 遇到了詐騙集團....
---------------------以下是後續狀況-------------
1. 感謝幾位板友的建議, 趕在中午休息前有打電話去詢問了:
承辦人員說明:
因為停車格太少, 所以無法超商代收 --> 這點我認為可以接受
為何匯款到私人帳號 --> 無法解釋, 只是不斷強調有委外經營
要求鄉公所出具證明文件 --> 沒辦法, 除非我提出公文申請
2. 在這裡發表文章, 原因有幾個:
a. 提醒其他人注意
b. 提供大家討論這樣的方式合不合理
個人認為不合理的部份在於, 既然鄉公所想要增加財源, 所以規劃停車格收費, 這點應該沒有爭議; 有爭議的是鄉公所這樣做, 到底有沒有賺到錢, 而且是不是站在便民的角度上思考
舉例來說,
a. 在這件事情的處置過程中, 鄉公所在規劃這部份的業務根本沒有考慮到外地人的狀況
b. 以台北縣的模式來看, 如果不能在超商繳費, 也是以購買匯票的方式, 但是是寄到台北縣政府的停車營運科!
這是政府單位, 不會造成民眾疑慮!
而湖口鄉公所選擇了讓民眾產生疑慮的方式! 我相信我不是第一個遇到這樣問題的, 也不是最後一個, 湖口鄉公所應該要改善這樣的方式!
c. 一樣是政府單位, 有心思花在製作美輪美奐的網頁, 卻沒有辦法在小小的單據上提供鄉公所承辦單位的聯絡方式! 鄉公所的管理人員應該要好好思考是不是有任何可以改進的部份, 而不是只要收錢卻不提供相對應的服務!
3. 至於有板友質疑我浪費網路資源....
開放式的討論區, 討論的內容也不是謾罵或是人身攻擊...
請不要自己認為沒有必要就否定別人的想法...你覺得沒意義, 你也不用回文以免浪費您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