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補假要上班]有人因此行程被打亂的嗎?
1.婚禮喜宴 (已發喜帖)
2.出遊 (已訂房,訂機票,車票...)
3.觀賞表演(已訂票,演唱會,歌舞劇...)
後來放四天我老婆拖著我要去香港
又要花一筆錢了, 還帶個小孩,
真不知道腦殘的政府到底要違逆我到什麼時候
腦殘, 放四天跑國外比跑國內整體效益便宜多了
振興國內經濟不是這麼硬幹的
捕光捉影 wrote:
我那天安排睡覺
我就不信1/1-1/4你不去陪女友~
囧rz~ wrote:
上班都沒時間打.放假又一天要陪女友,又要騎車
現在都要連假才有機會打電玩
哎呀~
這一篇是討論1/10啦~
不過你竟然跑去替香港拼經濟~
這樣不好啦~
小叮噹做事小叮當 wrote:
後來放四天我老婆拖著我要去香港
那我用發票500元賣你要不要~

steve5518 wrote:
凡2009年1月2日消費滿5000元者
憑發票收據, 2009年1月10日得免補上班.................
恭喜阿~
不過紅包鐵定少了點~
chienyu35 wrote:
我那天婚禮,看來敬酒不會敬到爛醉了.....唯一的好處...
新進化論:適者不一定生存,不適者絕對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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