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媽告訴我堂弟失業了...堂弟在苗栗某間作鎖頭的小型公司上班,員工大約二十幾人,老闆星期五就看不到人,突然人間蒸發,重要的機具都搬空了,應該是有計畫的惡性倒閉,連資遣費都領不到,我堂弟還好71年次也還沒結婚生子,只能自認倒楣再找就好了,可憐的是公司的老員工,有些都做了七八年的,又有家庭要養,這些人都至少四十歲以上了,這種該死的老闆能有法律制裁他嗎...
很多是難說是惡意不惡意,當老闆誰願意跑路?撐不下去時才會跑路,而撐不下去也代表屁股債一堆了,員工薪資應該算是最小一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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