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停車催繳單,可是我車沒停過那裡啊 = =|| (管理處已發文撤銷)

最近收到了一張 "台北市公有路邊收費停車場停車費催繳通知單"

停車日期: 97年10月30日
停車時間: 16:14
停車地點: 松江路(三)
停車費 : NT.80
催繳費 : NT.50

這...我車沒停過這裡啊,家裡也只有我跟老爸會用車,但這天我車還在停車場待命啊.

若反映回去說有誤,他們有拍照或其他方式證明我有停過那裡嗎?

總感覺最後還是會變成自認倒楣乖乖認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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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直接撥打客服電話 , 轉客服人員 , 說明我的狀況 , 傳真汽車行照至該單位 ,
客服小姐說要發文調資料, 所以無法馬上得知 .


12/05 我先到停車管理處網頁查詢欠繳金額 , 繳費通知依舊存在 ,
再次撥打至客服 , 客服人員說已經處理完成 , 審查結果已寄送出 ,
因該單位無權限得知審查結果 , 只好等信寄來.


12/10 審查結果我還是沒收到 , 不過管理處網頁欠繳金額已被刪除 ,
但催繳通知單期限是12/12 , 我又還沒收到正式通知 , 搞不好又開張罰單給我 ,
所以我又打過去了 , 我跟客服小姐說尚未收到通知書 , 小姐直接幫我轉處理人員 ,
告知我通知書12/05已寄發"平信" , 對了一下收件地址 , 也沒錯 , 之後先我幫我確定已註銷 ,
傳真了一份公文通知書給我 , 我想...應該搞定了吧^^

感謝各位提供給我的處理方法 , 讓我順利的處理掉這問題

PS. 接待的客服人員口氣都很不錯 , 聽到是停車登記有誤 , 就先道歉 ,
加上今天打過去時 , 客服小姐聲音滿甜的說 ^^
2008-11-29 21:14 發佈
eric_lai wrote:
最近收到了一張 "台...(恕刪)


這情形我有發生過, 我提供我的經驗

1.打電話給停管處反應
2.停管處會要你傳真行照影本
3.比對確認後自動註銷繳費單

像我的車是白色的nissan, 停管處說收費員登記的是 toyota, 明顯不符
於是跟我道歉並註銷繳費單....

所以權益是爭取來的, 加油, 不要忽略你的權益!
收到不實罰單
例如說開給你一張違規停車的罰單
或是開給你一張超速罰單
或是如標題所說的停車催繳單
諸如此類的事件
有一個重點就是
民眾無須負責舉證

當你打電話去問的時候
也許對方會敷衍你~要你證明自己沒有在那邊停車
可是請不要相信這種說詞...那只不過是在騙你乖乖去繳錢
因為舉證的責任是在於對方而不在民眾
民眾不需要為了自己沒做過的事情來舉證!
反而是對方需要去調閱當時當地附近各路口監視器來證明車子的特徵

請逕行向承辦機關反映
依照規定填一些資料、附一些證明文件
如果你覺得那些亂開單的傢伙過太爽
也可以給他們來個申訴之類的動作
製造一些麻煩給他們,讓他們知道什麼叫做現世報
這樣他們以後才不會濫用手中的權力
翱翔肥胖體 wrote:
有一個重點就是
民眾無須負責舉證

我常常看到有些人機車後面,釘滿了 停車繳費單
有些日曬雨淋、破破爛爛的
他們是不是也都用這一招來不繳錢啊?
臨危不亂嘴砲
上面有沒你的行車號碼?

如果不是的話,那就有人故意丟給你吧?!
在孤獨的夜裡遠方星空彷彿特別美是否因有了你,所以所有事物都感覺特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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