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是在某金控銀行底下工作,被告知必須於年底前離職,他打電話來問我應該如何作才好,
有下列兩種情況,需要抉擇 :
1,自已主動申請辭職,好找下一份工作(一樣是金融業的),但是領不到任何資遣費,也沒辦法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而且現在的景氣衰退,短期間要找到工作真的很困難。
2,選擇被資遣,領取資遣費,但可能面臨因被冠上不適任,工作能力不佳的惡名,而找不到工作(金融業性質)的窘境
由於我的經驗不足,不知如何給他一個好的意見,故想請求各位幫幫忙,應該如何是好呢 ?
很感謝各位的建言,讓我明白該怎麼說服朋友選擇正確的方向,再次謝謝你們
到別家公司跟人事說:「我是被上一家公司資遣的...」
一點也不稀奇~
還可以順便補上一刀:「同時有幾時個跟我一起被裁,我看他們也撐不久了~」
何必去計較什麼好聽不好聽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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