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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開銀行的比較夠力!半夜可以籌到1億元的現金~


刑事訴訟設計的交保制度,是替代羈押的一種手段,透過交保,達成讓被告會到案接受偵查或審判的目的,隨著時代的演變和經濟的成長,目前的交保已從早期的店舖保,變成目前繳交一定金額保證金的「現金保」。交保金究竟多少才算合理?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是由法官或檢察官,考量整個犯罪情節、被告身份、地位、經濟能力及涉案情形、有無犯罪所得,以及犯罪所得高低後,綜合研判、考量才定出交保金額,雖然有點「自由心證」的意味,但是交保金額越高,相對就凸顯涉案人「身價」越高。

至於為什麼要用現金?很簡單,因為現金沒有跳票的風險,而且"一手交錢,一手放人",很合乎常理啊。
2008-11-25 17:41 發佈
新聞都說一億元的台銀本票.....那來現金......
沒看新聞說........po文都不看一下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25/2/1a1bc.html
銀行是自己家的,搞錢當然是小事。
不過官司與股價護盤是大事。
只要當證人就可以保住公司當然盡量做。

不過我在這家銀行錢已經提空。

PS
needful wrote:一億元的台銀本票...

還是要現金匯到台灣銀行就能取得由台灣銀行開立的支票。
不是亂開一張支票就可。
needful wrote:
新聞都說一億元的台銀本票.....那來現金......


銀行本票等同於現金 (除非銀行倒了)
你還是要先匯錢到銀行裡, 他才會開給你
本票不是支票或期票

話說回來
一億大概是辜家人口袋裡的零錢而已吧...
拉兩根漲停板就有八億多
一億算什麼.......
needful wrote:
新聞都說一億元的台銀...(恕刪)

台支的地位等同於現金
搞不清楚狀況就別亂講!
needful wrote:
新聞都說一億元的台銀...(恕刪)


這種基本常識都不懂
還要吐別人
很怪哦
龍家俊也可以~
不要懷疑
= =
有錢人籌一億現金很難嗎?

台灣人果然是很健忘的動物

"力霸東森案最後一名遭羈押的被告王令麟在入監十個多月後,昨獲台北地院准予三億五千萬元交保,金額創下歷史新高,王家在五小時四十分鐘內籌足款項,由王令麟大女兒王辭涵具名保出父親。"

"經過五個小時的籌措,王家人帶著六千萬現金和兩億九千萬的台支本票到法院辦理交保。"

FLY224 wrote:
台支的地位等同於現金...(恕刪)

+1
因為台灣銀行的地位,所以台支在實務上是可以當成現金兌現的,
其他的銀行支票可是要等到託收入帳之後才能使用喔!
(如果發票銀行跟託收銀行同一家則另當別論)
我猜辜家交保

第一預備金準備3億

第二預備金2億

因為有人在猜會不會比3億5還多

所以準備個5億是合情合理

但是沒想到只用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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