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也有做小生意的攤販認為,如果消費者不能拿消費券在一般的路邊攤或市場消費,根本照顧不到攤家,很不公平。===============攤販不用開發票 漏稅一年不知道少繳多少錢了我吃過的小吃店 好幾家都已經開到一間店面或是一棟店面了 還是免開請問哪裡不公平?
攤販一樣可以收呀收了後 再用消費券去付食品原料的貨款就好了反正賣南北貨或是食品原物料的中盤商應該都有商業登記証呀到時候 中盤商再拿著消費券去換回現金就好或者是可以自己拿去消費呀 一樣是現金性質呀若我是攤商會有兩項立即的做法一馬上掛出號外 ____本小店歡迎使用消費券 歡迎直接使用二立刻發展多套的百元套餐 讓顧客可以拿一張消費券就來吃一餐 多方便呀變則通囉
木村倒頭栽28 wrote:小弟在這邊跟您解釋,要不要開發票,並不是看大不大,人多不多...免用統一發票也是財政部核發下來,並不是逃漏稅... 我知道是要登記跟繳固定制但是為什麼一家牛肉麵可以開一二樓 一個月營業額大概可以破百萬然後貼免用發票 而不是用營業額來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