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家庭只有一人,報稅110萬(小於120萬)
乙家庭父母+四個孩子, 報梲125萬
甲家庭可以領, 乙家庭不行, 這樣公平嗎?
2.丙家庭只有一人,報稅65萬
丁家庭只有一人,報稅65萬
丙丁結婚前各自都可以領,只是辦個結婚手續,就不能領了,離婚後反而可以領
3.時間落差,明年初發放只能依95年稅籍資料
依95年稅籍資料乙家庭父母+四個孩子, 報梲125萬不能領
只是今年景氣落差父母都失業了,一家6口沒錢,明年還是不能領
4.沒有報稅的老板攤販要怎麼定義一戶,依戶籍嗎?
甲老板和2個成年攤販孩子乙丙戶籍在一起共領一份
2個成年攤販孩子各自把戶籍遷出,各自領一份,共領3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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