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社會有太多事情需要我們用心去做。
我是結婚的人,我沒辦法接受有人這樣欺負女生。
大家連署這位zxc2004王先生吧
01很藍+2 wrote:
來龍去脈也要先知道才...(恕刪)
應該是這篇吧!
今天騎去鶯歌..
如果樓主的證據只是這篇,個人覺得直接發表這樣的言論,純屬不智的行為,請三思。
你的仇人真多,30天真的不夠你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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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很藍+2 wrote:
來龍去脈也要先知道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