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微軟和雅虎加入「全球網路倡議」促進網路言論自由和隱私
Google、微軟和雅虎與人權團體等共同加入「全球網路倡議」組織(Global Network Initiative:GNI),並公佈旨在保障網路言論自由和隱私的行為準則。
面對公民社會團體關於協助若干國家實施言論審查的批評,Google、微軟和雅虎10月28日宣佈,他們已就如何在限制言論表達自由的國家開展業務達成一系列共同原則。Google 企業和政策溝通部門負責人 Robert Boorstin 表示,由不同組織共同參與制定此一原則,會比一家公司或組織單獨負責更能促進相關政府政策的改變。雅虎公司執行長楊致遠發表聲明稱,新原則是重要的路標,有助於確保技術和網際網路可以繼續用於協助改善民主。
新發佈的「對表達自由與隱私權的原則」(Principles on Freedom of Expression and Privacy),乃根據相關的國際人權法律和準則而制訂,其中包括 《世界人權宣言》(“UDHR”)、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 和 《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 根據此一原則,這些ICT產業的領導廠商承諾,將與「全球網路倡議」的成員共同努力,來促進ICT使用者的言論自由和隱私權。此一原則,旨在對ICT產業 的管理高層在尊重、保護和促進使用者的言論自由和隱私權方面給予指引,尤其在面對政府實施言論審查與要求個人隱私資料時。「全球網路倡議」組織並特意選擇 在「世界人權宣言」60週年正式成立,並發佈其原則文件。
「對表達自由與隱私權的原則」係由「全球網路倡議」組織負責制定。原則起草小組人員包括「人權第一」(Human Rights First)和「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等人權組織;「民主與科技中心」(the Center for Democracy and Technology)、「商業社會責任組織」(Business for Social Responsibility)等非營利組織也參與了起草工作。
「全 球網路倡議」組織在其官方網站中說明:「從美洲到歐洲、中東、非洲和亞洲,在全世界各地, ICT 產業的公司都正面臨著來自於當地政府越來越大的的壓力,要求遵從涉及言論審查與暴露個人隱私的當地法律和政策,而這些壓力與國際公認的人權法律和標準是有 所相衝突的。」對此,多方利益相關者的公司集團、民間社會組織(包括人權和新聞自由的團體)、社會責任投資機構和學者,共花了兩年時間進行協商,以建立一 個合作模式來保護、促進與ICT相關的言論自由和隱私權,並形成了推動這項工作的倡議,和完成新原則的起草用了兩年多時間。
「全球網路倡議」組織要求Google、Yahoo、和微軟,當營運所在國家的政府所做出的要求與言論自由及隱私權原則相衝突時,應盡可能降低可 能造成的負面傷害;此外,該組織也要求企業建立員工人權教育訓練,並建立相關機制,以解決任何出現的衝突。三家公司同意,在各國的商業活動都將致力於確保 尊重言論自由和隱私權的重要原則;三家公司也同意,由獨立專家來稽核他們對新原則的遵循情況。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