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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啊!這樣他也敢偷,氣!(文長)

此篇純粹個人經驗分享,並且檢討個人自保之道

請不要就能不能將對方訂罪的證據細節做探討

因為不想讓一些一時財迷心竅的有心人士認為有機可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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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前中午臨時和男友到咖啡屋用餐,當天的餐點蠻可口的,整個用餐氣氛也很愉快

先說明一下,當時店裡約5、6桌客人,共約十五人左右,店也不大,簡單明亮乾淨

其中含我男友在內只有3個男客人,另2人是同一桌的

想不到就在最後喝咖啡時,事情發生了

當時男友去洗手間,久久才回來

一回來就告訴我他的皮夾掉在男廁內(男、女生各只有一間,洗手台共用在廁所門外)

他出來洗手還未回座時就發現了,不過這時已有另一個男生進去了(男生約30多歲)

於是男友就在門外等,等了很久那人都不出來

男友還敲了門,那人說他在大便

所以男友只好先回來告訴我,我聽了心一驚,因為男友前晚才剛領2萬多現金

準備當天要回家孝敬父母的,由於店不大,座位離洗手間門口約只一公尺吧!

於是我們2人緊盯著洗手間門口等那男生出來

等那男生出來,我男友迅速跑到男廁找皮夾,結果沒找到

馬上出來詢問那男生,那男生說沒看到,男生的朋友則有些驚訝

男友怕是自己弄錯,又迅速跑到停在店外的車上檢查

此時我也沒閒著,迅速到男廁再看一次,並盯著嫌犯

男友回來表示車上沒有,又再一次到男廁找,

結果在男廁的馬桶水箱裡找到了濕淋淋的皮夾,且裡面的現金全不見了,所幸證件還在

當時那嫌犯和他的朋友正站起來準備要結帳離開了,(嫌犯的朋友是一對夫妻帶2個國小女兒)

於是我和男友擋住嫌犯,男友把皮夾遺失過程說明一次,並請嫌犯自己打開包包和掏出口袋,讓我們檢查

沒搜身,應該也不行吧!結果什麼都沒有(其實有想,該不會藏在內褲裡吧!又不能叫他脫衣脫褲)

嫌犯也還是一直否認,嫌犯的朋友也愣住了,不知該說什麼,畢竟他們是朋友

因為事實很明顯,我們也很肯定是嫌犯把錢拿走的,只是不知他把錢藏在哪

當時嫌犯在掏口袋時,口袋沒東西只有一包煙,嫌犯還說:他身上都沒錢了,才來讓朋友請客的

此時由於店內的人都望著我們,於是我就把男友皮夾遺失又找到的過程以及不見了2萬多向店員們說明

店員及其他的客人,也都覺得就是那嫌犯偷的,但因為在嫌犯身上找不到那2萬多只好還是讓他走了

嫌犯走了後,我才想到應該要找警察來才對,當時氣極攻心,很多部分處理的不好,稍後會檢討

我和男友又氣又沮喪,明明知道是誰偷的,卻無法把錢要回來

但我們還是不想放棄,不能白白損失那筆錢,不能讓小偷這麼輕易就得逞,也不想讓小偷認為我們會自認倒楣算了

且店員主動告訴我們有那對夫妻的訂位電話(嫌犯的朋友),讓我們打電話去溝通看看,

且店內有監視錄影,還主動幫我們該餐打折,真貼心啊!

於是我馬上打電話給那對夫妻(雖然他們很無辜,也很衰,有這種朋友)希望他們能對他們的嫌犯朋友道德勸說

那對夫妻答應我們的請求願意幫忙(我想他們心裡也清楚,就是那他們的朋友偷的吧!)

過了5分鐘,那對夫妻打回來了,說:嫌犯還是一直否認,無奈只好請他們可以的話再幫幫忙

同時我也敬告那對夫妻,請他們要小心這位好朋友,最好保持距離

此時那對夫妻卻連忙否認他們和嫌犯是好朋友,已很久不見,且嫌犯不是台南人(事發地:台南)

是住在北部,今天就要回台北了,並且主動給我們嫌犯的電話和姓氏,讓我們自己找他

這時已經下午2點半多了(本來早該在高速公路的,都快到家了吧!)

於是男友馬上再打電話給嫌犯,一開始嫌犯還是繼續否認,

男友就火了態度強硬說明有監視器,且有人證店員願作證等...,很肯定就是他偷的(這部分證據,請不要討論,理

由同最上面),且這筆錢很重要,是要孝敬父母的

並限他4點前將我們的錢還我們,看是要還到咖啡屋(有跟店員約好),還是怎麼還都行

只要還錢我們就不再追究,反正4點前不還就報警處理,展現我們不還錢就追究到底的決心

之後男友就不再讓他狡辯,直接掛掉電話

到了下午3點半,嫌犯打電話來了,要還我們錢,約我們到咖啡屋附近的小路,會看到一部╳牌車子

我們迅速到了現場後,原以為嫌犯已在現場等我們,沒想到看到了車子,卻沒看到嫌犯

於是男友再打電話給嫌犯,這時只見男友打開車門出去,走到那部車子的旁邊,撿起一個煙盒回來

打開煙盒,我男友皮夾裡被偷的2萬多一毛不少就在裡面,原來嫌犯用丟包的方式還錢

大概是怕我們帶警察去抓他吧!拿到錢後一會兒,嫌犯打回來確認我們有拿到錢

再過一會兒,嫌犯又再打一次電話過來跟男友說:歹勢,並確認我們不會再追究,另希望我們不要再打電話找他朋

友,應該是怕我們打電話給他朋友,說他是小偷還我們錢了,男友也答應他了,不會再追究,也不會打電話給他朋

友,此事到此為止。


其實當時我們的確有到派出所找警察咨詢,但沒報案(其實警察也不想接)

當時警察是告訴我們,最好的處理方式是:當下發現皮夾在水箱裡時,不要撿起來,並且馬上報案找警察來

反正報案又不用錢(警察說的)警察也有他們的處理技巧,且嫌犯能留在現場最好,

事後有去咖啡屋,告知結果,謝謝店員的幫忙,並告知警察建議的處理方式,萬一以後咖啡屋或店員個人不小心

再遇到這種事,比較知道怎麼處理


我和男友事後檢討,認為:

1.男生皮夾放在褲子後袋真的很危險,尤其後袋不深的話更容易掉,可是男友又不愛帶大包包

  所以以後還是把皮夾放在我的包包內較安全,還有大量現金要分散放在不同地方,分散風險

2.當時那嫌犯還在男廁裡時,雖然男友就在門外等,也有敲門,可是男友並沒說話
  
  事後想想男友邊敲門的同時應該邊告知嫌犯:皮夾掉在裡面請嫌犯幫忙拿出來,知道有人就在門外喊話等待

  嫌犯應該會多想一秒鐘,就比較不敢偷吧!

3.當時男友可請嫌犯到男廁或較隱密的空間,再要求還錢,因為在大庭廣眾之下,又在嫌犯自己朋友的眼前

  嫌犯怎麼可能承認偷錢,因為太丟臉了嘛!

4.如上述警察說的,馬上報警,請警察來處理,必竟警察還是較有經驗,有些處理技巧是我們不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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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關於有人說是我男友自己不小心,怎麼能怪別人貪心

的確,我也很氣男友為什麼不小心一點,事後男友也深切反省了,而事實上我們知道賺錢不容易

因此一直都很注意很小心身邊財物的,但百密總有一疏,這也是他第一次掉皮夾,一個不留神事情就發生了

且幾乎可說馬上就發現了,才出廁門還在洗手時就發現了,只是嫌犯在他出廁門後,也馬上接著進去

而我男友一開始也都沒離開,就在門外等著,還敲了門,但嫌犯硬是在裡面很久不出來

我只是覺得我們人就在現場,嫌犯的朋友還有小孩也都在現場,怎麼還是這樣敢,又不是在外面被飛車搶劫

還有在那事情發生的當下,且嫌犯就在現場

因此我只想著要怎麼解決、要怎麼幫男友把血汗錢給要回來,根本不想在當下責怪男友,也不想自認倒楣

這樣有什麼意義呢?只會吵架而已吧!況且男友又不是故意的,是人都有不小心疏忽的時候吧!

難道發生了事,當下要先鞭受害人一頓再來解決,這樣不是我的作法

事後我並沒有和男友吵架,但有檢討彼此的缺失,希望以後是預防重於治療,以後我們會更加小心注意的

在此先謝謝各位的指教囉!























2008-11-03 20:2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人性 文長
看完了~ 發生這種事情還真的會讓人對這個社會感到灰心..

不過總覺得這篇文章主旨在"把皮夾放在我的包包內較安全"...
かわいいは、正義
真的是人性啊.....
不過事情解決了總是好的
其實不是只有男生要注意
每個人外出都要好好注意自身的貴重物品阿
像我的皮夾如果不在後面口袋就會渾身不自在
r41109 wrote:
看完了~ 發生這種事...(恕刪)



想太多了喔!

真要想,錢全放我戶頭不更好







兩萬元放在皮夾內那可是好大"一包"阿....
我曾經這樣放過,結果皮夾折不起來................
後來抽出一半放在口袋裡,另一半放在皮夾內折起來放再褲子後面口袋還是好大一包還鼓起來一包.....
後來身上都只放一兩千..要用再去隨處可見的便利商店領,也不怕危險或弄丟.....
自己男朋友粗心還敢怪別人,
由於是標題跟開頭的語氣還真的是振振有詞.

講白了就是妳男友自己丟三落四害的吧,
還犯罪勒,
我真的不知道這年頭笨也是一種罪喔?
那難保01的一堆版友那天就被抓去關了.

有一就有二,
好險這次是要孝敬父母的,
孝心動天所以找的回來,
小心不要下次掉的是結婚基金喔.
在看王牌大賤碟的中南部藝人台北奮鬥日記
廣告時又看了你的文
北部人...
恩.....
都很好很強大
林鳳營如果是人名 又是正妹 她的奶 我一定照三餐喝
小弟說些大家不愛聽的

這麼一筆錢放身上,本來就有一定的風險
自已本身應該就要盡到相當的管理責任

兩萬元不是小錢,這麼一筆錢放在我眼前
小弟沒有信心會放過

所以如果是小弟遇到
我會將整個錢包送到警察局去
然後向失主要求30%(法律規定是可以跟失主要求的,只是數字不確定)

至於版大說的要求搜身,根本不用配合吧?
我是撿到遺失物,不是偷東西,所以不算是現行犯吧?
更何況我撿到整個皮夾,你要怎麼證明皮夾就是你的?
等警察來再說吧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錢掉了,自已也要負責任吧…

打完,要鞭的請便
不用驚訝啦,兩萬塊買一個人的良心剛剛好而已


我公司車威力,沒在上鎖的(被撬怕了,與其被撬壞,不如不要鎖)

反正那種車有鎖跟沒有鎖一樣

上週末,他一如往常遭竊....................

看,連一張38塊的回數票也拿走

~~~~~~~~~~~~~~~~~
我想說的是


有人為了38塊就變小偷了!!不要說兩萬塊


他要偷也不看看,我整台車都是玉蘭花鐵環,也不想想這個車主都有互相幫忙拼經濟......

替他很不值啦
bile662 wrote:
自己男朋友粗心還敢怪別人,
由於是標題跟開頭的語氣還真的是振振有詞.

講白了就是妳男友自己丟三落四害的吧,...(恕刪)


嘖嘖嘖
照你的說法
若有人去提款機提款
忘了拿走提款的錢
你看到就可以拿走嗎

樓主男友的確不小心
但不代表路人甲就可以拿走
要知道
這是侵佔罪

看到你的發言
我只能說
Shame on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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