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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市長信箱 警察也太懶了吧] 難怪這些店家敢繼續違規... 唉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您寫給郝市長的信,市長非常重視,特別要本分局向您說明,有關您反映本市XX街兩側商家擴大營業違規占用人行道1案,本分局謹將查處情形向您說明如下:一、查本案自接獲您的來信後,本分局已將上揭人行道列為執法整頓重點,並自本(9)月10日起至23日止11-19時段規劃為期2週專責取締勤務,責由轄區XX路派出所持續加強該人行道巡察整頓、取締,一直到商家改善為止,以維用路人行的權益與安全。二、另本案分別於97年9月8日(MA2008090XXXX)、9月8日(MA2008090XXXXX)及9月15日(MA2008091XXXXX)一再以同一事由上網檢舉,本分局已分別具體明確答覆本分局處理情形在案,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第2款:「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復後,而仍一再陳情者」之規定,不再辦理答覆,尚請 諒察。

難道店家繼續違規就不能檢舉嗎?
如果店家沒違規我會吃飽沒事檢舉嗎?

笑死人還有叫人不要再檢舉的
2008-10-14 16:56 發佈
台北市警察對於這種檢舉~ 就檢舉時去看看~
過了一段時間,商家就繼續佔用人行道使用~

曾經檢舉過..不過現在還是一樣..
商家佔滿人行道..繼續做她的生意..
沒啥改變的...
繼續檢舉,過幾天就會看到部分媒體開始爆料,說台北市政府不近人情,然後一堆市議員出來抗議。

路霸,想當然不了了之摟。

歡迎來到台灣!!
聽的懂人話的主管才是好主管!!
先報警處理後拍照吧,再跟他們要處理的警員編號,都無效的話檢附照片就直接告處理警員瀆職。

airzard wrote:
先報警處理後拍照吧,...(恕刪)


WELL 這整條街的店家佔人行道已經十年以上了
為啥派出所不到三百公尺
街到旁邊有家銀行 照三餐要來簽到 也是裝沒看到

我看油水也不少 不能公然擋人財路阿!
所以只好照三餐檢舉了
找民視跟三立吧
他們最愛找台北市政府的碴
找綠色的電視台,綠色的市議員,綠色的立委
他們對小斌斌是不會手下留情的

市長信箱小斌斌如果會去看的話那麼就有鬼了
*幹羚羊,草枝擺,駛羚羊,眾人趕,咬我丫*
這沒辦法啦,台灣的特殊生態就是這樣,
攤販、占用騎樓、路霸、消防通道停車、人行道停車,
通常這些警方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有人檢舉就來個幾次開幾張單子交差,

似乎商家也有默契,有些人是把罰單當攤位使用費在繳,
也有人拼命求情所以頂多開張300多元的行人違規.
沒過幾天又死灰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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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台北市市長信箱算是比較有效率的了...

我之前在台北時 我家隔壁大樓 直接把路邊當作垃圾堆積場.臭天沖天...我清潔隊反應好幾次..都沒啥效果..頂多是開單..最後直接寫到市長信箱.市長信箱馬上就處理.. 那大樓就沒在路邊堆放垃圾了...我想應該是沒啥利益關西.所以好處理...至於路邊店家 警察通常都不會關心啦...
bosswai1 wrote:
我覺得台北市市長信箱...(恕刪)


效率?還好拉......我家在松山區,光是反應挖馬路的事情就不知道反應幾次了,沒下文就是沒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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