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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00 篇紀念)[閒聊]如何利用指紋檔做壞事 :p

雖然我寧願這種可能不要發生....

在更換身分證要求捺指紋之前, 先來說明一下指紋的功用.
首先, 在發生意外時, 辨識"無任何證件"的死者可以用, 或者路倒, 失智老人等,
也有在嫌犯不在場時, 試著辨認嫌犯指紋.

但是只有這些功能嗎? 當然不只....
因為在目前許多身份確認時, 簽名/指紋/印章 都是同等效力,
例如申請銀行戶頭, 寫委託書等.

以往的犯罪方式, 可以假冒簽名, 盜刻印章, 但是在舉反證也較容易.
(例如: 簽名會隨年齡而稍有不同, 但有些"節驟", "力道"是呈現一定的比例)

但是未來若能弄到指紋檔, 轉印到任何申請文件上, 將比印章和簽名更難提出反證,
假如今天有不肖公務員將指紋檔與個人資料一併外流,
歹徒即可以使用該指紋及個人資料, 到監理所辦理過戶, 註銷車籍等,
也可以申請銀行人頭戶再來洗錢, 當然還可以拿來申報不少東西.

可是指紋檔被盜用的當事人, 卻要花更多的時間, 提出自己不在場,
並且再提出沒有委託的反證, 來證明自己只是受害者.
所以捺指紋能幫失智老人找到資料, 但仍不確定家屬是否會再扶養,
但是也能讓歹徒有更可靠的犯罪手法, 而且被害人不一定能伸冤.
2005-05-17 2:32 發佈

有看過國家寶藏這部電影的人, 都應該了解將一個人的指紋複製是如何的容易,
可以輕鬆的騙過指紋辨識機, 所以個人的指紋外洩的話, 那是非常危險的....

不如改成滴血驗 DNA 可能會好一點吧....
最簡單的就是在犯罪現場留下有別人指紋的物品,萬一那個倒楣的人又剛好沒有不在場證明,那真是百口莫辯了
所以行政院人權委員會與呂副總統都聲明反對領身分證要蓋手印, 目的也是要保障人民的隱私權, 要不然搞不好哪天又有不肖的公務員把大家的指紋資料拿去盜賣, 到時候問題就可大囉!!

Waltzgon wrote:

有看過國家寶藏這部電影的人, 都應該了解將一個人的指紋複製是如何的容易,
可以輕鬆的騙過指紋辨識機, 所以個人的指紋外洩的話, 那是非常危險的....

不如改成滴血驗 DNA 可能會好一點吧....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千鈞一髮?不會比指紋好.

Waltzgon wrote:

有看過國家寶藏這部電影的人, 都應該了解將一個人的指紋複製是如何的容易,
可以輕鬆的騙過指紋辨識機, 所以個人的指紋外洩的話, 那是非常危險的....

不如改成滴血驗 DNA 可能會好一點吧....


好早之前馬蓋先就會複製指紋了..

記得是利用鉛筆的粉末和膠帶..


單純說指紋檔被盜用的問題的話...

我想現在的所有電子簽章都會有這問題吧?
所以結論就是, 這世界上沒有絕對安全的安全機制, 也沒有絕對的可以防範身分竊盜方法...

哎.... 科學越發得, 好像要擔心的東西越多...
現在指紋辨識已經進步到使用電位差來檢測了,不再是使用圖形辨識
所以馬蓋先那一套已經不適用了

不過電位差也有個缺點就是,當手太乾的時候也會檢測不出來
有位同事就是類似乾手症,每次都開不了門,需要別人幫他開
回歸原點
一切都還是歸咎於人心阿
原野綠 wrote:
現在指紋辨識已經進步到使用電位差來檢測了,不再是使用圖形辨識
所以馬蓋先那一套已經不適用了


我覺得現在真正開始的「恐怖」, 警察不用在努力辦案了(我們的條子有努力辦過案嗎? 女朋友的Notebook被偷走了,說是她自己不小心,可惡)..
只要擁有別人的指紋(請你喝杯水就有了) 和 毛髮 (除非沒有頭髮, 不然人都會掉頭髮的, 不然由梳子上拔就好了), 接著就可以協助以「科學辦案」的方式, 嫁禍給別人了 !!
我覺得這不是危言聳聽...

想想以前在看「網路上身」電影時, 情節就是演個人資料、信用卡,網路電子化了,結果輕易地改一改,就可以害慘一個人。結果現在呢?垃圾郵件、信用卡盜刷、網路上釣魚的行為不都是這樣子的情形嗎?當年那些拍胸脯保證不會發生的「官」們?不知道跑哪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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