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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0/5電視報導大甲溪意外事件

電視上報導失蹤的那一位是我公司同事。


在睡夢中接到其他同事打來的電話接獲此消息

除了不敢相信外,就是趕緊打開新聞台有沒有報導。


滿多新聞台都有在陸續報導這個事檢的後續消息

但是唯獨"東森新聞台"最誇張,最沒有道德!!!

何為誇張無道德??將該失蹤的人駕照打上滿滿的畫面特寫

除了身份證字號用手遮住外,其他私人的資料全都曝露....

尤以大頭照相片特寫更是停留5-10秒之久


看了當然整個火就上來了,查了新聞台電話馬上反應這件事

並告知我不希望該新聞台不要再有此畫面出現!!


別新聞台至少基本上有出現名字歲數或那裡人就已經是底限了

東森無視基本人權,先不論是否家屬自行拿駕照給媒體

但這種行為已經引起我的不滿,相信公司同事也會像我一樣氣憤

請問大家如果有朋友因意外遭電視媒體洩露資料是不是也會像我一樣氣憤不滿

真是@#$%,從此該台頻道將從我電視上消失

而我也會連署公司同事連署向東森新聞,叫他們道歉!!!







2008-10-05 15:28 發佈


希望他平安無事 雖然不知道事情的原委

但是還是希望他 平安^^

台灣的新聞台

10年都不知長進

沒查證的也播

不管合不合情理法的也播

SNG天天出動找不知所云的獨家

沒第四台比較好

沒人看廣告看你還會不會亂播




忘了寫
希望您朋友沒事
我也好希望他能平安度過

他只跟他女友交往兩個月....

還跟我老婆說:要娶那個女友,要買房子近日還計畫要買車子的...

今天怎麼都變成謊言了...好傷心喔
看新聞說是開車橫渡大甲溪時出事的..看當時情況水流超急的~~
怎麼會在這種情況開車橫渡河床呢??
好像是跟女友的爸爸出去朔溪

但他女友好像待在家裡,好險沒出去

不知是誰開的車?也不好意思追問

只能看電視上的後續報導了...

arika19806670 wrote:
好像是跟女友的爸爸出...(恕刪)


剛剛看 東聲 報導 說是 被節知 那個男的開車

其他兩位坐一旁~ 女友老爸救起來了

男友 不見了......
唉....颱風剛過的大甲溪...河床都改變了.....這可是台灣數一數二沖刷強的河流..
這個時機點去做這樣的事情..真的是標準的玩命啊~~
不是要潑冷水
怎麼這時候會選擇這種渡溪動作呢....
難道都沒考慮後果嗎....
雖然我對這種行為相當不以為然,不過希望失蹤的人能平安無事....
開車溯溪本身就是違法行為了......

水利法第78條河川區域內禁止在指定通路外行使車輛,

檢舉者還有獎金拿........
http://www.wra.gov.tw/sp.asp?xdURL=Rules/rules_con.asp&no=7&sec_no=15&comefrom=full
經濟部水利署

經濟部水利署核發檢舉違反水利法事件獎勵金作業要點94年12月7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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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機動車輛之溯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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