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新聞警察用槍過當,害有社論一面倒的罵
雖然道理都沒錯
但是我也有一些看法想表達一下
1.遮牌照問題
我想社會經驗多的應該都知道
機車遮牌照十之八九是去飆車
或是砍人,或是強劫
難道我們一般人就活該倒楣應該被砍被強
2.深夜別挑釁很累的擁槍人士
我個人看開完槍後會馬上說謊假報,根據經驗法則
應該是看到逃逸時,一股氣衝上來,抓了槍就射
其十之八九應該是最近的勤務已經很累了
早就情緒不佳了,所以一碰到酪跑馬上失控
我個人基於以上兩點,
並不同情這兩個不長眼的年輕人
我自己被臨檢也是乖乖的配合
有什麼問題頂多罰錢
至少不用我個人的肉體去測槍的貫穿力
我猜那個警察可能是想射非要害部位,沒想到不小心射中腦部了,
我的看法是,警察倒楣,但那兩個年輕人活該。
可憐了他的父母就是了,新聞上播出的畫面有一個染一頭紅髮的,就是騎機車的嗎?
>上面幾位大大講的很同情警察,但他開的槍為什麼硬要說是他自己車禍死亡的??
>是啦!他逃逸就是不對!
>但是為什麼警察不用警網來圍捕他??開那麼多槍也不合理吧!
請你先48小時只睡 4小時後
再跟我說你在工作上所有的決策都這麼的英明不會錯
我是經歷過類似的情況
所以我很理解
所以我為什麼說死者不長眼
不要跟我說你也想挑戰疲倦的警察
他說謊是正常的情況(雖然禍闖得大了)
一般正常人那個衝動做錯事,不是馬上酪跑
比方不小心撞到人家停的車
別跟我說你都是乖乖找車主賠錢
>兩邊都有過錯,但人都死了 上面的幾位大大還有需要在那邊批判嗎?
有一個觀念我認為非常糟蹋
就是死者為大
還有就是口業
什麼叫死者為大,只要死了就可以一筆勾消,那意思就是只要準備好氰化鉀
再搞把m-16 or UZI 或是C4炸藥到華納威秀抓狂一下,也可以算了,反正大不了吞氰化鉀就行了
就像張雨生,汽車翻覆而亡,不要跟我講他開車所有過程是合法的
那麼為什麼不能罵
自己敢做,就不要怕別人講,
別人講了自己或是家人不敢面對,就叫口業
那麼這個意思是叫人不要面對真相,不要反省了
至少我個人非常不以為然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