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要去北海道玩~最近一直在趕工,要把手頭的東西都做完,才能玩的安心~所以最近就很少在上班時間看新聞剛才中場休息,看到一則亞唬新聞,機場檢疫新標準 帶泡麵挨罰這這這…這…現在是怎樣…你要硬說泡麵裡面有肉,那就算了…蛋捲是怎樣? 是因為有蛋嗎???????我氣到有點快要爆血管了 = =實在不知道哪邊有資訊可以知道,10/1之後,什麼能帶回來、什麼不能帶回來?我只知道能帶密封的罐頭… 可是那個很重耶!
我覺得這一定是官商勾結 ...阿共的陰謀啦...每次去日本一定是半個行李箱的泡麵回來,現在不准帶是怎樣,之前規定農產品還有理由,可是現在連熟食都不准 ... ..我的日本泡麵, 鮑魚,明太子, 還有香港的烤乳鴿, 燕窩蛋塔...
這新聞會不會有點寫的過頭?剛剛去查了一下,怎麼沒看到禁止帶入這四個字?請看看官方公布的內容吧!!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未依規定申報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攜帶下列物品須申報檢疫:須申報之植物或植物產品1.活植物、活昆蟲、土壤2.果實、蔬菜、切花、枝條3.種子、種球4.乾燥植物或其產品5.藥草及辛香料須申報之動物或動物產品1.活動物2.新鮮肉類3.加工肉類(肉乾、烤鴨…等)4.動物產品(骨骼、皮、羽毛、角、動物飼料…等)5.含肉加工產品敬請民眾出國旅遊切勿隨意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回國,若有必要攜帶者,請於出國前事先洽詢本分局相關檢疫規定,並於入境時向海關或本局申請檢疫,以免受罰。資料來源:行政院農委會動檢局
lapdswat wrote:這新聞會不會有點寫的...(恕刪) 我也有在想會不會是記者寫的太過頭了= =不過公佈的那些項目,你要認真的話,真的什麼都不行帶了啊…泡麵符合他最後一項「含肉加工產品」(都已經是碎肉末了都不行嗎??)難道只能買素食的嗎… = =""所以這個根本就沒寫清楚,那是怎樣 自由心證嗎?還是看海關那一天心情爽不爽?
feelcorrina wrote:太生氣了,所以放下手...(恕刪) 可以帶拉,入境前請填寫申報單就好,懂嗎?飛機上應該就會發了,填寫的時間很多,放心。就填寫帶了幾包泡麵、調理包,廠牌口味應該不用寫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