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明一下車禍狀況
小弟於今年4月28日 凌晨1:30分左右 在板橋發生車禍
小弟騎乘機車 對方開車 下為大略示意圖
H表示對方汽車 i表示小弟機車 最後小弟摔於X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kyphoto&b=2&f=1115894641&p=7
小弟要直行 對方要左轉
圖片不能說完全準確 不過大概是這樣子
不是很精準 抱歉!!
雙方無酒駕 皆有駕照 在海山分局有備案
大約是在這種情況下發生車禍
這場車禍 小弟本身斷了右鎖骨
開了一刀 裝置內固定
一年後還需要取出鋼丁
醫療費用對方允諾 會全額賠償
而對方說他有保產險
小弟本身今年休學 但是有工作
醫生說三角巾需掛六週
故小弟短期內無法回去工作
不知道小弟有什麼費用能向對方理賠?
目前小弟僅知道:
1. 醫療費用 (開刀、住院、藥用物品)
而小弟本身有先前大學的學生保險(這個還在保險期內)
以及自己有投保 A公司 機車駕駛人附加傷害保險
不過A公司說 此保險只理賠駕駛撞山、摔車、在車禍事故方面是不理賠的
A公司說我這種只能申請強制險理賠
請問如果現在我已經申請強制險理賠
對方是不是就不用在賠償我了呢(醫療費用)?
而還有什麼費用是在我跟對方談和解
能夠提出來的呢?
(ex: 1.像是無法工作的這些日子 薪資費用是否可以要求?2.車體損壞..)
還有聽過一種營養費 但是對這個又不是很了解
希望一些有過經驗的大大們 能夠給小弟一點建議
或者是經驗也好 謝謝各位 感激不盡!!
將由對方"強制險"辦理賠負責支出
機車的所有修理費用
則是由對方的"意外險"負責理賠支出(如果對方有投保的話)
至於你受傷無法工作導致的薪資損失
可以透過簡易的車禍協調委員會之類的單位(正確名稱不確定, 可問問交警)
與對方協調賠償
不過我記得過去的案例不是你薪水3萬就賠你3萬
多少會有點折扣的樣子
這種小案子不建議找律師
透過協調的方式會快速許多
訴諸法律是最不得已的方式
因為會拖上很久!
愛我所愛,無怨無悔。
刑事部份--
你有權向對方提出傷害告訴,建議向醫院申請甲種診斷證明書或驗傷單數張備用,以便日後提出告訴之用,傷害告訴屬告訴乃論罪,不告不理!告訴期為事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超過告訴期就喪失該權利嚕。提出告訴可向事故發生地所轄派出所或分局 刑事組提出告訴!
非不得已,告上法院實在是最後的方法!但如果對方避不見面或沒有賠償的誠意,提出傷害告訴附帶民事賠償,讓法院以國家公權力來介入判決,是最絕對的做法!那你問我,他如果還是不出庭那怎辦?別傷腦筋!這個問題就等著他被法官發布通緝,再讓全國號稱八萬警察大軍來煩惱就好了!
民事部份--
基本上所有的車禍,不管多嚴重或死傷多慘,最終的目的都是一個-----合理的理賠!但是何謂合理!這必須讓雙方當事人自己去界定標準!君不見有人打官司就只為了一塊錢的懲罰性賠償?這部分是雙方討價還價的結果,沒一定標準,只要對方的條件你能接受,對方也把賠償完成了,就可以了!基本上,警方是不會也不能介入這種事的!實務經驗裡,甚至還有對的一方不願追究損失,反而補貼錯的一方醫藥費用的例子。所以說,簡單一句話,你們雙方爽就好!
違規部分--
依你的現場看來,因為只是個概況,沒實地看過也沒照片,對方於多車道之中間車道違規左轉,你的部分是機慢車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違規行駛中間車道。因這部份資料有限,僅提供你做參考!
最後,切記切記!一定要在理賠完滿解決後,才簽和解書,錢收了、車修好了、傷也OK了,再簽和解書,因為一般來說對方都會要求你放棄告訴權利之行使,你一簽完和解書,結果他卻耍賴沒付理賠金,你就啞巴吃黃蓮了~~~
有疑問的話,歡迎PM給我,這是我的工作,我不敢說很高竿,但至少我自認應該夠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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