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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譽與財物損失哪一個重要(文章滿長的...沒耐心的勿進)

先說明...純抱怨....勿筆戰...文章滿長的...建議先去拿杯水來喝

對商家來說
商譽與財物損失哪一個重要...

事情是這樣的
上星期五晚上看到版上某位已被停權的大大所發表的文章
知道了某家全台唯一收會員年費的大賣場
出現了一箱只要599元的機油(一箱6瓶/每瓶4L)
看了2天的文章..
星期一上班經過就立刻去買
進了賣場..把整箱的機油搬上購物車(1箱24L..還真不輕)
結帳時...刷完條碼..一箱599..刷完卡..拿了收據根明細...
再經過全台唯一的人工再次確認...下樓取車...走人...

其實看了2天的文章
大概也猜到是賣場內部管理出了問題
把一箱當成一瓶來賣
回到家就看到有人買不到貨的文章
還有賣場找不到庫存的...
(廢話...一箱當一瓶賣...買一箱就不見5瓶..只要賣了20箱就少了100瓶)
心裡就想會不會接到賣場來的討貨電話

果不其然..星期二早上就接到賣場打來的電話
說是賣場人員疏失...出錯貨了...希望可以取回貨品
我因為東西在家裡...就請他今天在跟我聯絡..我會帶去公司
不過今天沒收到電話

看到這裡....
不知道大家有什麼看法
就像我開頭問的
對商家來說
商譽與財物損失哪一個重要

自己內部管理出了問題
還好意思找出會員資料去要求取回貨物
我會答應讓它取回
是因為我不想害了幫我辦商業附卡的老闆
因為我而被列入永不續約的黑名單
(雖然對方沒說會不會被列入黑名單...但我還是很擔心)
(我是可以不去該賣場...但可不能害到我老闆也進不去)

這件事....讓我看不起這間美式賣場
自己出錯貨...就應該要自行吸收損失
還打電話來想取回貨物
對營業額上億的知名賣場
這一點點的財物損失
對商家來說真有這麼重要嗎

如果店家對自家員工做錯事情..願意承受一切損失
這樣的負責態度
相信會讓經歷過這件事情的人
介紹更多人去這家賣場
製造更多商機

如果我是店家...摸摸鼻子自行吸收損失
才不敢打去要求取回貨物
2008-09-24 20:32 發佈
坦白說, 衡量商品價值與他們公司的獲利能力來說, 應該要吞下去才對, 你若確定要環給他, 絕對要堅持讓他自己來取回商品, 並提出車資要求, 告知他們你是看到這便宜的活動專程去買的, 既要你環他就得相對的賠償你的時間與車資才對, 保證他們不敢吭聲.

這年頭會吵的孩子才有糖吃, 奧客才會有最大的保障.

朋友在7-11買了個紅豆麵包, 味道怪怪的, 他跑去商家告訴營業人員, 營業人員表示他是打工仔, 不是很清楚理流程, 朋友表示他只是想反映現實, 沒想要理賠的打算, 打工仔電話聯絡完後, 立刻拿出同樣的麵包, 並希望留下電話給予公司, 公司會有行政人員處理, 當然, 台灣人多半應該是不敢留電話的, 在對方善意堅持下, 他留下電話, 沒幾天後, 相當意外的, 7-11內部的課長與那家店長專程到他服務公司找他, 除關心食用後是否身體有不舒服情形,還帶著額外禮物致歉(當然是他們的商品).

看到沒有, 所以你該讓他們自行去回收, 虧它還好意思要你自己送去, 這多半是犯錯的員工想彌補錯誤, 公司又沒肩膀...
這種經驗我也有過,幾年前,那個時候我在台中的工業區工作,因為出門在外,所以我都習慣到大賣場

買日常飲用的礦泉水,那個時候去青海路上的特易購(現在好像是家樂福)買礦泉水,看到某知名品牌的

礦泉水在特賣,上面的大字報寫著5L*2一箱,數字牌掛的是28塊錢,但是我看貨架上面的檯帳是寫82

塊錢,心裡就想說他們肯定把兩個數字掛倒反了,因為這個品牌的礦泉水一直都很貴,不可能賣的比他

們自家產品還便宜,不過我心底是很想看看這個情形他們怎麼處理,所以硬是搬了4箱去櫃檯結帳。

結帳的時候,櫃檯直接刷條碼,電腦上面顯示的是82塊錢,我就跟那個結帳小姐說,你們現在不是特價

28塊錢嗎,怎麼又變成82塊錢了。 那個小姐就說"我們電腦裡面的特價資料是82塊錢,你怎麼會看到

28塊錢呢" 我就請他跟我去那個特價區看,結果遠遠他也看到了,上面掛著28塊錢的字樣,於是那個小

姐就用對講機不知道跟誰聊了一下,約幾分鐘吧,他就告訴我"先生,不好意思,造成你的困擾,他們查

證了以後,此項商品的正確標價是82塊錢,但是因為大海報上面數字牌掛反,誤導了先生你購買此項產

品,不過因為電腦裡的價錢不能變更,所以請你先以每箱82塊錢的方式購買,然後再到服務台去,退還

差價,真的很抱歉耽誤你這麼久的時間"


所以之後每箱5L*2的知名礦泉水,我就以28塊錢的價位搬回家了,最重要的是,賣場良好的服務態度

也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中,既然他們有疏失在先,也不能將損失轉嫁在消費者的身上,不是嗎?
這不就是清代錢莊的故事?幾乎開錢莊的都會扯上這故事
一個兵把錢存到了錢莊,結果死了
臨死;托同鄉去錢莊把錢取回,帶回家鄉給妻兒老母
同鄉並不抱希望,但仍去錢莊取錢,被伙計趕了出門
同鄉為了不辜負死去的同袍,與伙計鬧
結果當家的來瞭解;允諾只要軍隊開出證明,就給錢
.... 最後有了證明,錢給了
接著錢莊就發了,因為「信用」最重要

這是過去
現在每天都有很多商品的廣告
人對物質生活也很依賴,記性就變糟了
所以店家常常不管信用,信用髒了
有公關部門負責美化,商譽....也就不被重視了

台灣兩家大型的健身中心,怎麼騙;怎麼脫產,再怎麼重新回來繼續騙呢?
其實事件在司法上都還沒結束吧?但他們已經又換了招牌掛上了?



大約三個月前吧
我跟同事去內湖家樂福買東西
同事買了一盒小蕃茄
標價是 28 元
但是到結帳後看發票上面是打了 35 元

我同事就去跟服務台反映說貨架上是標 28 元
請他們去改一下
以免後面有顧客又遇到同樣情形

結果
服務台用電話跟賣場裡面聯絡確認了一下
就直接退 35 元給我同事
並且小蕃茄也直接免費送他
還一直謝謝我同事告訴他們這種標錯價的情形

雖然錢不多
但是給顧客的感覺真的是滿讚的
EK9千堂 wrote:
這種經驗我也有過,幾...(恕刪)


針對這事件...

只小提一點...

基本上買貴退價差...

或是顧客強盧要低價購回...

是該部門吸收...ex:負責機油的部門

1.該部門想法子從廠商處要到補毛利商品(沖銷呆帳)

2.部門人員吸收

你沒看錯...部門人員吸收...

賠越多...部門人員薪水扣越多(是不是薪水我不確定)

所以店家實際上有賠錢嗎?

那你知道...那筆價差為何店家想要回來了吧

應該講..是該部門人員想要回來
早知道小的星期六那天去卡市多時

也搬個幾箱回家(逃)

不過我那時就有注意到 它的價錢應該是一瓶的價錢

(4L賣500多很合理吧 應該不太可能是六瓶500多 哈)

所以就沒有買 原來他們把六瓶當一瓶賣 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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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 我支持前面幾位大大的觀點

今天是他們自己的內部疏忽

要退可以 我們也不是澳洲來的客人

但請他們自己來搬吧

憑什麼他們的疏忽要我們來承擔?

在法律上 銀貨兩訖 我們是站的住腳的吧


看一個用貨卡搬好幾箱的
這應該有得吵了吧....
自己出錯貨...就應該要自行吸收損失

依此類推,前一陣子ATM提100給1000,銀行是不是得自己認了?
cotree48 wrote:
自己出錯貨...就應...(恕刪)


你這樣講不對喔

如果他敢回收,那就涉嫌廣告不實

跟提100給1000不一樣

誰知道你是真出錯還是,給優惠

沒這回收回事,除非產品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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